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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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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华安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5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安证券为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华安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安证券的规定为准。

注: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8日为本基金开放运作期,投资者可在此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等相关业务。

二、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2.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传真:0551-65161825

网址:www.hazq.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发布的《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在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具体安排以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为准,请投资人知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msbank.com/www.bs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注:为便于投资人提出咨询和意见,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使用同一专线服务电话。后期若有调整,以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排为准。

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s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旗下部分A股ETF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以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

涉及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基金:

二、修订方案

创业板、中盘ETF、HS300ETF、非银ETF、医药ETF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相关内容修订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编制机构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向指数编制机构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等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指数编制机构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或支付方式等另有约定的,本基金从其最新约定。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相应更新上述内容。

三、修订后的创业板、中盘ETF、HS300ETF、非银ETF、医药ET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6月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创业板、中盘ETF、HS300ETF、非银ETF、医药ETF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ETF详细情况,请阅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