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5月22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沉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501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存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将于2020年6月22日到期,为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获得注册后在注册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注册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
2、发行期限:可一次或分次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4、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授权事项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
三、审批程序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框架、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原投资”)结合实际情况,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秉原”)。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秉原的全部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将全部由秉原投资承继。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秉原投资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秉原。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笑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480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秉原母公司总资产94,163.32万元,净资产为48,902.13万元,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26,020.41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53,292.91万元;2019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零,母公司净利润为240.70万元,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2,762.84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69.99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海秉原母公司总资产94,226.37万元,净资产为48,969.23万元,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39,496.25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55,042.11万元;2020年1月至3月母公司营业收入为零,母公司净利润为67.10万元,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221.6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49.20万元。
三、合并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来艳峰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3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8号13层1608A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秉原投资母公司总资产为80,406.24万元,净资产为80,394.98万元,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56,426.65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83,687.89万元;2019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46.6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56.73万元,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2,809.44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3.2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秉原投资母公司总资产80,583.11万元,净资产为80,576.64万元,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70,079.36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85,618.75万元;2020年1月至3月母公司营业收入为零,母公司净利润为92.54万元,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221.6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41.73万元。
四、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秉原投资吸收合并上海秉原,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秉原投资存续经营,上海秉原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秉原的全部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将全部由秉原投资承继。秉原投资名称、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秉原投资管理层全权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海秉原为秉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6日
至2020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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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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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全召、王妍妍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