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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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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0-03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约5,0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2017年7月发行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宏图MTN001”、 “17宏图高科MTN00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上述两笔中期票据本息。具体内容详见《宏图高科关于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临2018-156)、《宏图高科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临2019-059)。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案号为(2020)苏01民初1337号、(2020)苏01民初1402号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信息如下:

一、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20)苏01民初1337号)

(一)案件当事人:

1、原告: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被告:宏图高科

(二)原告请求事实、理由

公司于2015年11月公开发行中期票据“15宏图MTN001”,期限3年,票面利率6%,起息日为2015年11月25日,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5日。原告于2018年4月1日买入2000万元的该项债券,并持有至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兑付本息。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逾期未兑付债券本息已经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申请事项

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兑付债券本金2000万元,以及按6%年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暂定为120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229.7万元;

3、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20)苏01民初1402号)

(一)案件当事人:

1、原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宏图高科

(二)原告请求事实、理由

公司于2017年7月公开发行中期票据“17宏图高科MTN001”,期限3年,票面利率6.18%,按年付息,每年7月24日为付息日。原告发行并管理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享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2017年7月24日买入券面金额为3000万元的该项债券,并按照公司发布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于2019年7月24日成功回售所购债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照“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公告”的约定兑付本息。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申请事项

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兑付债券本金3000万元,以及按8.18%年利率支付利息人民币245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191.5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起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起诉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0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号)的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96.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75.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15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开户银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专户基本情况

此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2、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结项后,将结余金额转入“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账户,然后对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含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该募投项目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除上述已完成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