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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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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0-01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叶雨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叶雨明先生向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叶雨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叶雨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将不会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叶雨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叶雨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0-01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0年5月20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季昕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桂水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桂水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10)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桂水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制定〈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优刻得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优刻得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十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0-01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在此期间,收到监事叶雨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其辞职将不会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叶雨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到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李巍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0-01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

至2020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将听取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13、14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5、6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10、12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8、11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及2020年5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8、9、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光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同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光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季昕华、莫显峰、华琨持有的A类股份每股可投5票,其他股东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可投1票。上述议案中,6、10、12、14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6月15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

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

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55509888-8188

电子信箱:ir@ucloud.cn

联系人:许红杰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0-0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和2020年6月1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萍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林萍女士:女,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1986年8月,毕业于上海化学工业学院化学工程系;1992年2月,毕业于上海大学工商学院会计系;2004年9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金融学,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5月,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化工局、上海开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实业联合(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先进集团、国泰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WIDER WILL INTERNATIONAL LIMITED、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工作管理中心。2018年7月至今,任优刻得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6月19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7楼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0)。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0年6月11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6月11日和2020年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授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个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

收件人:许红杰

邮编:200090

电话:021-55509888-8188

传真:021-656696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林萍

2020年5月30日

附件1: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林萍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