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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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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久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2版)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66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第四部分基金名称

富国久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类型

混合型

第六部分投资目标

通过合理运用投资组合优化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收益的稳步提升。

第七部分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基金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采用稳健配置的策略,以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以下简称“TIPP策略”)为基本框架,将固定收益资产作为组合的基础,通过控制权益资产的上限并对其进行动态止盈,力争实现控制组合波动性、获得稳健收益的目的。

在运用TIPP策略时,首先需要设定一个保险底线,保险底线为一个目标价值,基金管理人将力争基金资产价值不低于该目标。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分析,以已经实现的超过保险底线的收益为基础,对此乘以一定的放大倍数(即乘数),形成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组合价值变动动态调整保险底线。

在传统TIPP策略中,固定收益资产将组合的剩余期限作为贴现期进行贴现。在产品运作初期,组合剩余期限较长,固定收益资产的贴现期较长,从而权益资产的占比较高。随着组合剩余期限的减少,固定收益资产的贴现期不断减少,权益资产的占比不断降低。

本基金无剩余期限的限制,将采用动态重置贴现期的方法,保持贴现期在一个合理且稳定的范围内,从而保持相对稳定的权益弹性,努力减少期限对安全垫的放大作用,从而实现固定收益资产和权益资产的比例相对稳定的目标。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中,将

(1)严格控制权益资产的比例,通过设置较低的权益资产上限,力争降低组合的整体风险。

(2)基于固定收益资产的静态收益率设定合理的贴现率,并根据动态设置的贴现期计算投资组合的保险底线,并以其作为权益资产的安全垫。

(3)对权益资产下行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合理确定权益资产相对于安全垫的放大倍数并做动态调整,力争控制组合的回撤。

(4)基于动态止盈的操作思路,及时兑现组合收益,合理控制权益资产的比例,力争减少基金净值随市场大幅波动。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是实现组合收益的主要来源。本基金通过价值分析,采用自上而下确定投资策略,采取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现金流管理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细分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久期管理策略。根据投资组合优化策略的需要,适当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并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结合收益率曲线策略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通过合理期限安排,保持组合较高的流动性,既能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又能避免组合规模的变化对投资策略实施的影响。

3)类属配置策略。类属配置包括现金、各市场及各品种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剩余期限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不同市场、不同期限及不同品种的债券之间的比例。

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4)现金流管理策略。在动态分析、规划、测算组合内生现金流、申购赎回净现金流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和动态调整组合现金流。在满足日常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冲击成本,实现组合流动性要求和收益率期望的合理配置。

5)债券市场的套利策略

债券市场的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策略、跨品种套利策略等策略,以实现在同等风险程度下的更高收益。跨市场套利策略是指由于不同市场上债券价格存在差异,根据债券在各市场上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进行跨市场操作而套利;跨品种套利策略是指根据各细分市场中不同品种的风险参数、流动性补偿和收益特征,进行跨品种操作而套利。

3、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及改革进程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基金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本基金整体的流动性安全。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7、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合理运用投资组合优化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收益的稳步提升。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符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易于广泛地被投资者理解,因而较为适当。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二)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三)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9浦发银行CD291”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存在:(1)对成都分行授信业务及整改情况严重失察;(2)重大审计发现未向监管部门报告;(3)轮岗制度执行不力等违法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4日对公司做出罚款合计130万元的行政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9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其他资产构成

(四)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五)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A级

(2)C级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久利稳健配置混合型A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7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久利稳健配置混合型C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7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40%。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相关服务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4、“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5、“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图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6、“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