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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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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21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20-036。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16,454,51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290,903.40元(含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根据财政部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0元(含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香港市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现金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传 真:0574-8783 1133

联 系 人:严丰慕 先生、张小青 女士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0-04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风险提示:受宏观政策调控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富驰智造的实际经营成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因业务发展需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在连云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驰智造”),并于2020年5月29日完成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31615810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4318号10、48、49、54、57幢

法定代表人:钟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6,315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9日

营业期限:1999年11月9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型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粉末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零件的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模具设计;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模具加工、批发;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1L8GL1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36号

法定代表人:严丰慕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营业期限:2020年5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助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富驰智造系因上海富驰业务发展需要,利用富驰智造所在地的区位优势,优化市场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受宏观政策调控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富驰智造的实际经营成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9日

报备文件:

1、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