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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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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5版)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公司根据资金集中款的性质判断,这部分资金集中款属于代管货币资金,因其使用需原所属中国神华的17家企业向上级单位申请,不能随时用于支付,将其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2)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资金集中款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重组完成后,原属中国神华的17家企业不再进行资金集中管控,逐步收回资金集中款,导致资金集中款大幅下降;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初在国电财务公司定期存款3.98亿元本期到期收回;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期末余额16.90亿元,较期初减少4.25亿元。其中本期减少主要单位如下:

受上述原因影响,其他流动资产本期大幅减少,均属公司正常业务导致,具有合理性。

10.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中应收借款期初、期末净额均为1.57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上借款的借款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利息、利息确认方式、借款期限、借款到期日,并说明公司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借款方名称: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中心

是否为关联方:非关联方

金额:1.57亿元

利息:无

利息确认方式:无

借款期限: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中心在国电泰州二期工程投产(2015年6月)后,若对二期工程生态隔离带实施开发,则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中心应在开发项目开工前全额还清借款;若投产后5年内无项目开发,则此款亦由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中心从第六年开始五年内,按每年20%的比例进行还款,第十年内还清,目前地块未开发。

借款到期日:视工程项目投产状态而定

原因及合理性:根据泰州市政府2013年5月30日印发的《市政府关于协调国电泰州电厂二期工程建设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25号),由国电泰州借款给泰州市港城建设投资发展中心用于国电泰州电厂二期工程生态隔离带区域范围内居民拆迁安置。

11.年报披露,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为18.84亿元。请公司说明对宁夏昊凯、威宁活性炭、黄河化工等5项投资无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9年1月1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对宁夏昊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威宁活性炭有限公司、宁夏黄河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田家庵发电厂第二招待所等非交易性权益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2018年12月31日,这5项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根据其可收回金额,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期期初和期末无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12.年报披露,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子公司神华国电(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寿县风电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合计约4.96亿元。请公司结合政策发布时间、政策对行业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公司近期经营业绩、相关资产历史减值计提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本期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往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神华国电(舟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舟山”)

根据2018年3月30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8〕177号),2019年12月9日,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能源〔2019〕488号《关于同意国华舟山电厂一期1号机组关停的批复》文件批复同意,神华舟山关停1号机组。

2019年1号机组发电量454364.45千千瓦时,2号机组发电量738732.96千千瓦时。基于上述事项,装机容量的减少会使神华舟山的发电能力降低,可能对神华舟山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故2019年12月,该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一期机组资产减值测试工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减值报告为依据,对机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36亿元。公司2019年及以前期间减值准备的计提具有合理性。

2)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

江苏公司2019年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52,912,530.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发电”):根据江苏省发改委2019年1月21日发布的《江苏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十三五”后两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及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江苏省改革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煤电机组关停认定的通知》,宿迁发电一期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19年7月3日、2月21日解网,转入关停程序,12月15日已完成1号、2号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拆除工作。宿迁发电关停1号机组和2号机组,经评估公司对关停机组进行评估,根据中企华评资字(2019)第1551号评估报告,宿迁发电于2019年对关停机组计提减值,减值金额为216,587,073.40元。对于部分报废资产,公司期末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计提减值准备27,500.00元。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期末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常中南评报字[2019]第154号、常中南评报字[2019]第084号、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2-1484号三个评估报告为依据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公司期末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众联评报字[2020]第1021号对湿式电除尘器设备资产拟报废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的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2019年及以前期间减值准备的计提具有合理性。

3)国电寿县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县公司”)

根据中央第四环保督查组及淮南市政府环保督查整改要求,2017年7-8月,寿县公司拆除3台团山项目风机;为贯彻中央环保督查组环保督查整改要求,2019年,寿县公司拆除21台团山项目风机。全部24台拆除风机及附属设备资产原值2.33亿元,累计折旧0.44亿元,已计提减值0.11亿元,资产净额1.78亿元。前期已为拆除的3台风机计提0.10亿元减值准备。2019年末,综合考虑拆除资产的价值状况,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团山风场拆除资产评估报告及预估的拆除费用,2019年末计提减值准备1.07亿元。

综上,公司2019年及以前期间减值准备的计提具有合理性。

1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国电铜陵电厂二期前期项目等11项在建项目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原因为项目停止推进、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请公司分项列式相关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累计投入、累计投入占预算占比、工程进度及项目停止推进的原因、后续进展及计划。

公司回复: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累计投入、工程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停止推进的原因、后续进展及计划:

14.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71.97亿元,其中保证金37.76亿元、其他类21.25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保证金和其他类对应的交易或业务背景、账龄、还款期限、收款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率安排。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其他应付款保证金明细如下:

主要其他应付款其他类明细如下:

1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1.52亿元,同比增长113.49%,营业收入同期增速为8.04%。请公司结合销售模式、销售人员结构及数量等因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快速上涨且与营收增速差异显著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1.52亿元,同比增长113.4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电建投所致。2019年国电建投销售费用1.09亿元,明细情况如下:

国电建投主要涉及煤、电销售费用,其中2019年电力销售费用发生495万元,主要是发生咨询费、人员薪酬,其中销售人员5人;煤炭业务2019年发生销售费用10367万元,销售结构涉及铁路运输、站台运输等,主要煤炭销售专项费用9221万元(包括仓储费、短倒、铁路、装卸、港杂等),薪酬及场地服务费用1144万元,人员人数43人。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