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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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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3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晓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新疆石河子天达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新疆石河子天达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达番茄”)自2010年以来,因番茄酱销售价格长期低迷,造成连年亏损,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公司2018年12月6日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开预挂牌转让天达番茄62.967%股权,并于2019年1月3日在新疆产权交易所进行了预披露,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为尽快推进改革进程,公司2019 年5月30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天达番茄进行解散清算注销,截止目前天达番茄未清算完毕。

截止2020年4月30日,天达番茄未经审计总资产 3,151.27万元,负债总额6,320.73元,所有者权益-3,169.47万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公司作为天达番茄的债权人,拟向法院申请天达番茄破产清算。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新疆石河子天达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监许可〔2020〕372号《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以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19,444,444股股份、向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发行67,760,942股股份等方式购买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0年5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发行的387,205,386股股份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近几年通过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化工行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已拥有完整“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电石渣制水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近年来依照生产及技术需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力度,有效保障和提升了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工艺水平,延长了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原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将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4年变更为20年,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8,930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8,930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议案二、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3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新疆石河子天达

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5月29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申请新疆石河子天达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石河子天达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达番茄”)的债权人,拟向法院申请天达番茄破产清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天达番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市,主要生产地在新疆焉耆垦区22团,主要经营番茄酱、辣椒酱等产品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为8,536.58万元,其中:公司持股5,375.22万元,持股比例62.967%;新疆幸福滩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961.36万元,持股比例34.69%;新疆吉尔格勒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00万元,持股比例2.343%。

天达番茄自2010年以来,因番茄酱销售价格长期低迷,造成连年亏损,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公司2018年12月6日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开预挂牌转让天达番茄62.967%股权,并于2019年1月3日在新疆产权交易所进行了预披露,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为尽快推进改革进程,公司2019 年5月30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天达番茄进行解散清算注销,截止目前天达番茄未清算完毕。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达番茄经审计总资产 3,270.30万元,负债总额6,338.38万元,净资产-3,068.0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950.48万元,利润总额-1,948.40万元,净利润-1,948.40万元。

截止2020年4月30日,天达番茄未经审计总资产 3,151.27万元,负债总额6,320.73元,净资产-3,169.47万元,2020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01.38万元,净利润-101.38万元。

由于天达番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公司作为天达番茄的债权人拟向法院申请天达番茄破产清算。

二、申请破产清算原因

截止2020年4月30日,天达番茄未经审计总资产 3,151.27万元,负债总额6,320.73元,所有者权益-3,169.47万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公司作为天达番茄的债权人,拟向法院申请天达番茄破产清算。

三、其他安排

截止目前,天达番茄尚有6,178.64万元借款未归还公司,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天达番茄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天达番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天达番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处理完成相关员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四、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天达番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9年已不再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涉及到的员工安置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对其进行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

鉴于本次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天达番茄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进程和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天达番茄移交资产管理人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相应减少,预计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影响-4,180万元左右。

公司将持续关注天达番茄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3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许可〔2020〕372号《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19,444,444股股份、向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发行67,760,942股股份等方式购买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0年5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发行的387,205,386股股份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3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4月1日起适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8,930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8,930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几年通过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化工行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已拥有完整“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电石渣制水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近年来依照生产及技术需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力度,有效保障和提升了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工艺水平,延长了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原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将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4年变更为20年,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8,930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8,930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本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对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4年变更为20年,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详见下表: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4月1日起适用。

3、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公司近几年通过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化工行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公司近年来依照生产及技术需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力度,有效保障和提升了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工艺水平,延长了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原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

(2)同行业上市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情况如下表:

公司目前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4年,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3)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行业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公司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与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减少计提2020年度折旧额1.05亿元左右,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0年3月31日后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8,930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8,930万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对于公司2020年资产重组涉及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业绩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仍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不会对该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事项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变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0〕3-106号)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0-03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鉴于当前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做好出示个人健康状况信息、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 12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

至2020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0 年4月30日、5月30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0 年6月17日、18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20: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