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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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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69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发出《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3,206,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8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17,094,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6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1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6,111,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22%。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6,160,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报酬及2020年度续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2,42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8%;反对78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375,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33%;反对785,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3,08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1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40,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9%;反对1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72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2%;反对6,485,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9,675,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371%;反对6,485,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6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2,38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8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34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91%;反对8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1.01、审议通过了《为Dragon Electronix Holding,Inc.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2、审议通过了《为Multek Group(Hong Kong) Limited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8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3、审议通过了《为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6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4、审议通过了《为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6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5、审议通过了《为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6、审议通过了《为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0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7、审议通过了《为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8、审议通过了《为苏州艾福电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9、审议通过了《为盐城东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0、审议通过了《为苏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5,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1、审议通过了《为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2、审议通过了《为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3、审议通过了《为上海复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4、审议通过了《为苏州东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艾福电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团队签署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四)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4.01、审议通过了《选举袁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3,765,43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19,73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6894%。

议案14.02、审议通过了《选举袁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7,728,1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682,4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5997%。

议案14.03、审议通过了《选举赵秀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1%。

议案14.04、审议通过了《选举单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2%。

议案14.05、审议通过了《选举冒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1%。

议案14.06、审议通过了《选举王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1%。

(十五)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5.0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章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9,584,7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539,04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2747%。

议案15.02、审议通过了《选举宋利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9,584,7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539,04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2747%。

议案15.03、审议通过了《选举林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9,584,7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539,06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274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力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8,98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3%;反对89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935,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973%;反对894,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6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49,87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827,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52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9,87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827,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52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9,87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827,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52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7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全体董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工作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专业委员会,并续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当日召开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袁永刚、袁永峰、赵秀田、单建斌、冒小燕、王旭、王章忠、宋利国、林树九位董事组成。经酝酿推荐,推举袁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推举赵秀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1、选举袁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赵秀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酝酿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推举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袁永刚、王章忠、宋利国、林树、单建斌组成,由袁永刚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章忠、宋利国、林树、袁永刚、袁永峰组成,由王章忠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林树、王章忠、单建斌组成,由林树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利国、王章忠、林树、袁永刚、袁永峰组成,由宋利国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袁永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冒小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单建斌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冒小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1、公司聘任袁永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聘任单建斌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聘任王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3.1、公司聘任王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公司聘任王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聘任冒小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4.1、公司聘任冒小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公司聘任冒小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冒小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电话为0512-66306201,传真为0512-66307172,电子邮箱为maoxy@dsbj.com,联系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聘任石阿大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简历

(1)袁永刚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98年10月起历任公司市场部部长、副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政协苏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苏州新一代企业家商会(直属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曾获得LED行业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941,449股,占公司总股本13.1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永峰先生之弟。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袁永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袁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秀田先生:美国国籍,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美国飞创公司、美国休斯系统公司、美国MCE技术公司、美国Celiant公司、安德鲁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秀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秀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赵秀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袁永峰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98年10月起历任公司制造部部长、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市吴中区政协委员,盐城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8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4%,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之兄。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袁永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袁永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单建斌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江苏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建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建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单建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冒小燕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苏州华成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市吴中区新联会理事。曾被评为“苏州市吴中区共青团系统先进工作者”、“新财富金牌董秘”、“上市公司百佳董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冒小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冒小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冒小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旭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职于昆山丰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硕士校外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王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石阿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医药行业协会;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阿大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石阿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石阿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7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5月29 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了非职工代表监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之前,公司职代会已选举计亚春先生、黄勇鑫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当日召开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 年5月29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马力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马力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拟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力强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苏州大殷电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苏州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东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事业群总经理、珠海超毅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力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股,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力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马力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7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之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独立董事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林树先生的任职资格已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袁永刚先生

副董事长:赵秀田先生

非独立董事:袁永刚先生、赵秀田先生、袁永峰先生、单建斌先生、冒小燕女士、王旭先生

独立董事: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林树先生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 马力强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马力强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 计亚春先生、黄勇鑫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袁永刚先生、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林树先生、单建斌先生组成,由袁永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章忠先生、宋利国先生、林树先生、袁永刚先生、袁永峰先生组成,由王章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林树先生、王章忠先生、单建斌先生组成,由林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利国先生、王章忠先生、林树先生、袁永刚先生、袁永峰先生组成,由宋利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总经理:袁永峰先生

执行总裁:单建斌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冒小燕女士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旭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袁永刚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98年10月起历任公司市场部部长、副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政协苏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苏州新一代企业家商会(直属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曾获得LED行业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941,449股,占公司总股本13.1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永峰先生之弟。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袁永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袁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秀田先生:美国国籍,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美国飞创公司、美国休斯系统公司、美国MCE技术公司、美国Celiant公司、安德鲁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秀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秀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赵秀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袁永峰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98年10月起历任公司制造部部长、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市吴中区政协委员,盐城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永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8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4%,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之兄。除上述关联关系外,袁永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袁永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单建斌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江苏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建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建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单建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冒小燕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苏州华成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市吴中区新联会理事。曾被评为“苏州市吴中区共青团系统先进工作者”、“新财富金牌董秘”、“上市公司百佳董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冒小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冒小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冒小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旭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职于昆山丰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硕士校外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王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章忠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至今历任南京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室主任、党总支书记、科学技术处处长、院长、党委书记、教授。曾于2007年12月至2013年11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江苏省先进结构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热处理学会理事,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应用型本科材料成型及控制专业教学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炉专委会理事长,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金属新材料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章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章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王章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宋利国先生:中国香港籍,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信证券天津营业部、天津产权交易所、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中国宝安集团、香港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陈钧洪律师行(香港)、丹浩敦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香港)顾问律师。目前兼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利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利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宋利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林树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1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林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马力强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苏州大殷电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苏州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东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事业群总经理、珠海超毅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力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股,还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力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马力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计亚春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历任共青团中央青农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林牧处副处长、农村青年工作部生态环保处处长、社会联络部综合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盐城东山精密产业园党委书记兼管委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亚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计亚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计亚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黄勇鑫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研发部课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LED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勇鑫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通过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勇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经公司查询确认,黄勇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