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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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202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39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6,329,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67,760,000,占其所持股份的96.90%。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票为场外质押,质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融资用途为偿还借款。待借款偿还,部分股权得以解除质押,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及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会相应下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投资”)通知,华实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750万股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华实投资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控股股东华实投资自身资金需求有关,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0,2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5.23%,占公司总股本的40.06%,对应融资余额76,171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将采取包括重新质押、银行融资及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后续到期债务。华实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资产,具备较好的融资能力及渠道,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3、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

主要办公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注册资本:6400万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不含金融类业务);科技产品技术转让、销售;企业合并收购及产权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产权交易代理服务(此项凭商务部门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质证经营);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不含生产、加工)(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偿债能力分析:

4、截止2020年6月1日,华实投资各类借款总余额为141,826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到期的借款余额为78,771万元,需要在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偿付的借款余额为0。

5、最近一年华实投资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实力等因素,目前华实投资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票为场外质押,质押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融资用途为偿还借款。待借款偿还,部分股权得以解除质押,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及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会相应下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投资最近一年与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合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40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上午9: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以专人递送、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7人,董事郭守明先生、王兆基先生、赵洁女士、高剑虹先生,独立董事方文彬、王德良、吴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41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于2020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物资人民币100万元,定向捐赠给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用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捐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捐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捐赠体现了公司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捐赠。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