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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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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81号),现回复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根据公告,本次交易标的包括218个地下车位,其中102个为人防车位使用权。请公司:(1)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员工数量和已有停车位情况,说明向控股股东购买218个车位的原因及必要性;(2)说明周边区域车位的主要经营模式,车位出租或出售均价如何,分析购买车位而非租用车位的原因与必要性;(3)补充披露上述车位的具体使用方案,后续是否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收益,结合公司资产收益率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回答:(1)购买车位的原因及必要性

①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审时度势,稳中求进,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2亿元,同比增长4.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增长18.61%。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近些年来公司员工人数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尤其是公司本部(“母公司”)至2019年年底员工总数874人,相比2018年底增长20.05%,本部的停车压力进一步加大。

②员工数量

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员工总数3271人,其中在苏州本部办公大楼(中衡设计大厦)工作的员工共1719人,具体如下:

注:中衡咨询停车需求员工占比较低,系因大部分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地为项目现场。

③已有停车位情况

截止到本回函出具日,公司所在的中衡设计大厦共有地下车位523个,地上车位8个,合计531个,占上表“员工登记在册的车辆数”比例为64%。车位数量不能满足员工及外部客户的正常停车需求,目前采取高管人员固定车位,其余已登记员工先到先得的方式进行车位管理。

④购买218个车位的原因及必要性

第一、近几年,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中衡设计大厦工作的员工人数不断增多,相应的停车需求增加。

第二、2016年,公司收购了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控股权。为强化母公司与华造设计的联动与协同,共同做强做大,2017年1月,华造设计搬进中衡设计大厦办公。截至到2020年4月30日,华造设计总人数264人,员工登记在册的车辆数142辆。

第三、如前所述,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公司车位满足率(车位数/员工登记在册的车辆数)仅为64%,员工停车十分紧张,影响员工满意度,同时也对公司服务的外部来访客户停车造成不便,不利于公司形象及业务的开展。

本次拟购买的中衡广场南地块218个停车位位于中衡设计大厦南侧、中衡广场南地块地下,与中衡设计大厦地下停车场相邻,员工停车方便,购买后车位满足率将提升至90%,将有效改善公司员工停车紧张情形、满足外部来访客户停车需要。

中衡广场南地块的位置示意图如下:

(2)购买车位而非租用车位的原因与必要性

①周边区域车位的主要经营模式及价格

公司对中衡广场南地块周边区域商业、写字楼停车位的租售情况进行了摸底,发现被调查的开发主体对停车位均不对外出售,主要是自用,部分仅面向本楼宇内自有租户出租,且同时严格控制租赁数量。

②购买车位而非租用车位的原因与必要性

第一、区域内车位的稀缺性。近些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各地停车难的问题愈发突出。ETCP智慧停车产业研究院联合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共同发布的《2017智慧停车行业大数据报告》显示苏州以0.85的难度并列第四名,高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中衡广场南地块项目地处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核心区域一一月亮湾商务区。近年来月亮湾商务区不断繁荣发展,中新大厦、慧湖大厦、新闻大厦、紫金大厦、星湖公馆等一大批优质商业、办公楼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人才公寓、学校、邻里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等一大批配套项目也投入使用,越来越多的人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工作及居家置业,区内停车位紧缺程度逐年提高。目前,中衡广场南地块周边区域项目开发主体普遍对所建停车位都用于自身需求,不对外出售,对于楼宇租户的车位租赁需求也是设置种种条件,严格控制租赁数量,区域内车位属于较稀缺资源,需大于求。购买车位而非租用车位,更有利于公司长期拥有稳定的可用车位,不存在不续租及租金价格上升的风险。

第二、车位具有价值增长潜力。目前,园区核心区域土地资源稀缺,车位具有较强的占地属性。随着车辆保有量越来越多,车位的稀缺性会越来越明显。从苏州近几年车位出让价格看,价格也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本项目地处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核心区域,停车位具有较强的保值增值潜力,购买车位而非租用车位更有利于公司分享车位价值增长的潜在收益,避免车位使用成本上升的风险。

第三、车位购买价格较为合理。根据合艺置业提供的资料,本次218个车位及报告厅的不含税交易价格高于其账面实际开发成本59.38万元(“毛利”)。

单位:元

(3)补充披露上述车位的具体使用方案,后续是否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收益,结合公司资产收益率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①本次拟购买的218个车位将全部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员工上下班停车及外部来访客户停车。

②2019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04%。本次拟购买的218个车位,具有较强的保值增值潜力。同时因公司计划将所购车位全部用于员工及来访客户停车,优化员工办公条件,车位虽不能直接为上市公司带来收益,但可通过提高员工及客户满意度,间接为公司带来收益。

公司属于知识密集型企业,离不开人才支撑,人才是公司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其专业技能、管理经验是推动公司市场开拓、业务发展的重要保障。如何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提升人才对公司的满意度对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拟购买218个车位后,公司的车位满足率将提升至90%,将有效改善公司员工停车紧张情形,减少员工寻找与抢车位的时间及烦扰,提升员工满意度,为员工创造更大的生产效益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满足内外部停车需要也有利于公司拓展、洽谈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形象及品牌影响力。

二、本次交易对价的公允性。根据评估报告,报告厅位于地下,交易均价为17,960.04元/平米;218个地下车位总价4,429.76万元,平均每个车位20.32万元。请公司结合该项目前期地下办公场所、车位销售价格,以及周边同等位置地下办公场所、车位交易情况,评估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请评估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回答:

(1)项目前期地下办公场所、车位销售价格。

该项目地下办公场所、车位均未对外销售,故不存在前期销售价格。

(2)周边同等位置地下办公场所、车位交易情况

①地下办公场所

评估范围内的报告厅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装修、设备配备方面标准较高,缺少周边同等位置地下办公场所单独交易案例。经统计所属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较为类似商铺及办公场所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②车位

通过对本项目及周边区域商业、写字楼开发主体调查了解到,商业综合体、写字楼车位出售较少,一般为出租或者购买写字楼含车位使用权。经过调查,园区住宅、写字楼配套地下车位交易价格如下:

(3)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由于本项目报告厅、车位均未对外销售,不存在对外销售价格。报告厅评估交易均价为17,960.04元/平米(含装饰装修及设备),周边类似业态的办公场所市场价格区间为1.5-2.0万元/平方米,由于该办公场所的实际使用功能为报告厅,在装饰装修和设备配置方面有特殊要求,导致评估单价略高于案例的平均水平(16,971.67元/平米),地下停车位的评估平均单价为20.32万元/个,周边类似业态的配套地下车位市场价格区间为20-35万元/个,由于地理区位、车位配比等原因,评估单价略低于案例的平均水平,但与案例中的商业办公类地下车位单价基本相同。本次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评估师已就本事项发表意见:本次评估对象中的办公场所和车位的评估单价均位于正常的市场价值区间内,本次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三、标的资产的流动性。根据公告,本次交易标的由苏州工业园区合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艺置业)开发,合艺置业2019年净利润仅59.36万元,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约84.03%。请公司补充披露:(1)合艺置业2019年营业收入,以及2020年一季末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2)合艺置业对中衡广场南地块的开发与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开盘时间、车位总数、预售和去化情况等;(3)结合合艺置业负债率和流动性,以及标的资产项目去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地下办公场所和车位滞销的情况,进一步论证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回答:(1)合艺置业2019年营业收入,以及2020年一季末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

合艺置业为中衡广场南地块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司,除该项目外,无其他业务。

①合艺置业2019年营业收入为70.94万元(未经审计);

②2020年1-3月营业收入19.49万元、净利润6.89万元,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4.55%(未经审计)。

(2)合艺置业对中衡广场南地块的开发与销售情况

中衡广场南地块地下空间于2015年12月22日开工,2019年6月4日竣工,共地下3层,占地面积约5,456.80 m2,总建筑面积约12,306.76 m2,具体包括中衡广场南地块地下一层商铺19个,建筑面积约930.17 m2;300座报告厅,建筑面积约770.26 m2;地下一层至地下三层218个地下车位(其中102个为人防车位),建筑面积10,606.33 m2。目前商铺处于出租状态,报告厅及车位拟转让给本公司。

(3)结合合艺置业负债率和流动性,以及标的资产项目去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地下办公场所和车位滞销的情况,进一步论证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①合艺置业负债率和流动性

②是否存在地下办公场所和车位滞销的情况

合艺置业投资建设的中衡广场南地块项目地处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核心区域一一月亮湾商务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是苏州工业园区转型发展的核心区域之一,区域总规划面积约51.85平方公里。依托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苏州纳米城、创意产业园、腾飞创新园、国家大学科技园、上市企业产业园等创新载体,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新兴产业加速布局、快速成长,聚集了中衡设计、信达生物、同程艺龙、旭创科技、南大光电、苏大维格、康宁杰瑞、华为、思必驰信息科技等超4000家技术先进、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企业。辖区地理位置优越,近几年配套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工作及居家置业,区内开发项目投资价值凸显。

目前,中衡广场南地块项目中商铺已全部向外出租,服务于中衡设计大厦及周边写字楼、产业园区人员用餐、休闲等需求。经对周边区域实地摸底,目前周边楼宇开发主体普遍对所建停车位都用于自身需求,不对外出售,对于楼宇租户的车位租赁需求,也是设置种种条件,严格控制租赁数量,项目所在区域停车位需大于求,周边区域车位属于较稀缺资源,不存在滞销情形。

公司本次购买上述报告厅是基于公司举办大型会议及专业技术培训,打造行业影响力等需求;购买地下车位是为了改善公司员工停车紧张情形、满足外部来访客户停车需要。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使用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交易遵循评估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回复函的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意见:中衡设计购买关联方资产的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对价公允。公司关于本次相关问询的答复是客观、合理、真实的,我们同意公司对《问询函》所做的回复。

监事会意见:中衡设计购买关联方资产的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对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对公司尽职尽责,《问询函》的答复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交易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问询函》的答复。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0-035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19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6,8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72,000元(含税),转增47,040,0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03,840,000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元,待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持有公司限售股的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公司按10%的实际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36元。

(3)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因此,对于香港市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本公司按10%的适用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元。

(6)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股份溢价发行,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03,84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1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7672346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0-036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4.4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8.81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6月8日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为27,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纵横转债”,转债代码“113573”)。“纵横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6日,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24.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不送红股。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纵横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因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条款,因公司2019年年度派送现金红利和转增股本,“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4.49元/股调整为18.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8日(除息日)起生效。

“纵横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目前“纵横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860,319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7,999,980.7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8,414,267.7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9,585,713.01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9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8]4-000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年5月19日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4月29日在巨潮网披露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卫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胡宏春、邵峰、薛俊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薛继凤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周思源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谭明、技术总监李天剑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许斌、崔岳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高管层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制造局路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四、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本次大会议案八、十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旻铭、彭思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暨第三十六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度,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9.12亿元银行定期存单作为质押,为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控股”)提供了担保,上述事项已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担保方、担保对象、担保起始日及对应金额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解除违规担保进展情况

为彻底消除全部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经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努力,公司已于2020年2月29日解除237.90万元质押融资担保,5月8日解除1亿元质押融资担保。

公司日前已收到上述剩余违规担保金额的债权人解除关联担保的书面函件,相关担保解除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担保解除手续尚未全部完成,存在相关工作可能无法顺利完成的风险。如果担保解除手续无法顺利完成,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特别风险警示,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整改措施和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完善担保审批制度和用印管理制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0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积极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0 证券简称:龙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2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