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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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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5月2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年5月3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的议案》

因城市规划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等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玉环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了《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玉政发〔2020〕13号),决定对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被划入征收范围。

为便于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本次搬迁相关事项的效率。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搬迁工作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搬迁补偿协议及后续事项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以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的总股本由154,671,500股变更为208,806,525 股。同时,根据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2019年5月修订)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3)。

表决结果: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城市规划及城市更新与发展需要,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的土地建筑物纳入拆迁范围,公司与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 本次征收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征收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征收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征收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征收事项概述

因城市规划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等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玉环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了《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玉政发〔2020〕13号),决定对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根据上述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2020年5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征收工作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征收补偿协议及后续事项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以外)。

2020年5月31日公司与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二、征收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及房屋征收人是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人是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房地产征收涉及的公司注册所在地玉环市双港路88号生产基地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相关权证情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玉房权证玉环字第 131811、131812、131813、131814、131815号;

2、《土地使用证》号为玉国用(2012)第00272、00273、00274、00276、00277号。

征收总建筑面积19,369.59平方米,征收总用地面积39.2235亩。

四、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征收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人: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征收人及征收实施人合称甲方)

被征收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补偿方式及标准

本次征收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乙方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道路代征用地按划拨土地评估价值的60%予以贴补。

(三)补偿项目、标准及金额

按《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玉环市城区三合潭工业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玉政发〔2020〕13号)文件相关补偿标准和评估报告金额及实际情况再作具体调整。

(四)奖励

1、货币补偿奖励:以乙方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评估价值10%,按评估报告书确定金额。

2、签订协议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享有签订协议奖励。签订协议奖按用地面积(不含代征面积)以每亩30万元的标准奖励。

3、提前搬迁腾空奖励: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房屋腾空交付给甲方的,按用地面积(不含代征面积)给予16万元/亩的腾空奖励。

(五)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评估报告出具后,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补偿与奖励金额款进行确认。确认后,甲方依据玉政发【2020】13号文件相关内容,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补偿款的30%,剩余款项在乙方房屋腾空完毕且交付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注销证明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若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征收补偿款的,根据本协议补偿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0.3%的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征收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尚未进行评估,补偿及奖励总金额尚未确定,不能估计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搬迁事项及搬迁补偿款的落实工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并积极与政府部门协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完成搬迁工作。公司已在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新建厂房并已陆续投入使用,拟规划部分厂区作为玉环市双港路生产基地搬迁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公司将以本次搬迁为契机,加强生产集群提升智能制造,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4,671,5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1,868,6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的总股本由 154,671,500股变更为208,806,525股。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就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及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 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7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双港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7日

至2020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5月31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2020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双港路88号正裕工业证券投资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幼萍

电话:0576-87278883

传真:0576-87278889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