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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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3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1日11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王英安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伟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刘忠先生、包强先生、韩建春先生和王世存先生因当地疫情防控原因通过视频参与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张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3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20年6月1日下午16: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因原监事会主席邓海先生已离任,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