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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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3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 并于2019年3月6日通过了同济堂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同济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将由原定的自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延期为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以及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变化,充分利用既有回购计划的回购数量额度。

截至2020年5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4.66元/股、最低价为4.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19万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确保在本次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3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控股”)被冻结292,944,228股。2019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同济堂控股被冻结184,780,000股,轮候冻结292,364,229股。(详见公司2019-050、2019-053号公告)本次冻结为再次轮候冻结,数量为477,144,229股。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527-04号)及上海金融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74民初681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1、冻结机关:上海金融法院

2、被冻结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冻结股份数量:477,144,229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下同),冻结股份合计占同济堂控股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14%。

4、冻结起始和终止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从同济堂控股获悉,该股份被冻结系因2017年同济堂控股、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医疗基金投资肿瘤医院项目,在基金成功发起设立后对肿瘤医院项目投资执行过程中,投资人之间在对基金及医院项目的管理上产生分歧所致。

前期项目投资人之一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同济堂控股股份(详见公司2019-050号公告),本次项目投资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了诉讼并申请轮候冻结,上海金融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协助冻结通知书》((2020)沪74民初681号)。

本次同济堂控股所持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与公司2019-050公告所述冻结事项同属上述肿瘤医院项目投资人之间管理意见分歧原因。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对公司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同济堂控股表示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527-04号);

2、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74民初681号)。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