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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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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6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ETF调整指数使用

许可费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调整境内A股ETF指数使用收费的通知函》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决定调整旗下部分ETF产品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并相应修订下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范围

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中“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指数使用许可费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的通知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涉及招募说明书中的对应内容将一并修改。

2、本次调整指数使用许可费自2020年二季度起生效。

3、本公告仅对本次修改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