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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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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9),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截至2020年5月末的公司第三期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燃油”或“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财务数据相关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98亿元,同比下降15.83%,应收账款余额为12.3亿元,同比增长105.17%。公司解释系境外金属子公司收到的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已办理贴现尚未到期的金额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请公司按照不同业务类型具体列示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变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并说明营业收入下降且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业务类别披露前5名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收回风险、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3)境外金属子公司前5名主要客户名称、对应收入金额、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信用证开具时间及到期时间、信用证结算金额、贴现时间、贴现金额;(4)结合前述信用证的交易背景情况及子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具体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加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请公司按照不同业务类型具体列示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变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并说明营业收入下降且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报告期,公司信用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从客户资质、过往交易情况、合同金额以及执行风险等多方面综合评定每单业务的信用政策。

1)有色金属业务

单位:万元

受宏观经济及大客户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有色金属业务收入122.17亿元,同比下降7.39%。主要原因是金属子公司主要大客户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流失,该客户2018年收入28.95亿元。

截止2019年年末,有色金属业务应收账款余额11.83亿元, 同比增加6.96亿元。

①境外金属业务应收账款增加2.82亿元:境外金属业务销售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和信用证两种,收到客户开立的信用证后会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以回笼业务资金。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主动减少了同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因此2018年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小,且2019年没有再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2019年境外金属子公司逐步开发了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等新客户,下半年信用证贴现业务增加,其中新客户信用证业务占下半年境外金属子公司信用证业务比例为32%,本报告期末境外金属子公司收到的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已办理贴现尚未到期的金额6.64亿元,同比增加2.58亿元。本报告期由于客户结构调整,信用证已办理贴现业务未到期金额有所增加,信用证到期后方能冲销应收账款,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变化较大。

②境内金属业务应收账款增加4.14亿元:其中,境内金属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与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电解铜销售合同,合同总价1.79亿元,合同期内交货结算,截至报告期末该笔应收账款逾期1个月,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变化较大。报告期末,其余境内金属业务应收账款3.2亿元截至本回函日已收回。

2)油品业务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油品业务收入12.49亿元,同比下降56.09%;油品业务应收账款余额1,936万元,同比减少82.78%。

3)数据中心业务

报告期内新增数据中心业务收入3,248.52万元,报告期末应收账款2,735.23万元。2019年9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一期与阿里巴巴签订了电费结算合同,并正常按月进行结算。2020年4月与阿里巴巴正式签订项目一期的数据中心合作协议,目前正在结算过程中,结算工作完成后方可结清前期机柜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

(2)分业务类别披露前5名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收回风险、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

1)有色金属业务应收账款前5名

单位:万元

以上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回函日以上应收账款已收回78%。

报告期末,金属子公司对客户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78亿元,该笔应收款项逾期1个月,已取得客户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及第三方以资产、股权和设备作为该项债权的增信措施,并已签署抵质押协议。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金额178万元。截至本回函日,该应收款项尚未收回。

2)油品业务应收账款前5名

单位:万元

以上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三笔应收账款已于2015年全额计提坏账,其余两笔已全额收回。

3)数据中心业务应收账款前5名

单位:万元

以上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境外金属子公司前5名主要客户名称、对应收入金额、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信用证开具时间及到期时间、信用证结算金额、贴现时间、贴现金额;

2019年,境外金属子公司前5名主要客户信息如下:

单位:元

以上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证开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信用证中截至本回函日不存在逾期未支付的情况。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述信用证均已到期并已冲销应收账款;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述信用证有四笔尚未到期,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979.28万元,除此之外其他信用证均已到期并已冲销应收账款。

(4)结合前述信用证的交易背景情况及子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具体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加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有色金属子公司收款方式主要有电汇和信用证两种,公司收到客户开立的信用证后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以回笼业务资金。公司收取信用证并办理附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时,将收取的贴现款计入短期借款,待信用证到期后,将短期借款与对应业务的应收账款再进行冲销。

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主动减少了同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因此2018年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小。本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开发了新客户,下半年信用证贴现业务增加,占全年信用证业务的67%,因此报告期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年初增加较大,相应未冲销的应收账款较大。

2、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3.96亿元,去年同期余额为0,主要系公司部分业务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增加。2020年一季报显示,应付票据余额进一步增加,为7.2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业务模式,说明2019年末、2020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产品、采购金额、票据期限、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结合公司营业收入的下滑趋势,说明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并定量分析与公司业务情况是否相匹配;(3)签订相关合同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是否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且说明截止目前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回复:

(1)结合相关业务模式,说明2019年末、2020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产品、采购金额、票据期限、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2019年末、2020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结合公司营业收入的下滑趋势,说明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并定量分析与公司业务情况是否相匹配;

2019年宏观经济影响下公司大客户流失,2020年一季度又遇新冠肺炎疫情对贸易行业的负面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呈现了下滑趋势,同时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盈利指标都呈现出负增长趋势。在此逆境趋势下,公司除了尽力扩大下游客户资源以外,优质的上游供应商资源能为公司下游业务磋商过程中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商业优势。

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通过预付货款锁定供货价格是公司所采取的一项较为有效的商业模式。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一方面延缓了对外支付时间,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同时又满足上游供应商的信用管理要求,此业务模式自2019年下半年起,公司推行有效,票据结算金额增长明显。

2019年度公司商品销售收入为134.58亿元,2020年一季度公司商品销售收入为18.33亿元,2019年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95亿元,2020年一季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75亿元,票据结算业务金额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相匹配。

(3)签订相关合同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是否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且说明截止目前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上述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采购合同未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上述相关采购合同全部经过公司OA系统审批,符合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截至本回函日,上述所有采购合同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上述应付票据已到期兑付的票据金额为26,385万元,未到期的票据金额为50,666万,上述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逾期未兑付的情况。

3、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2亿元,2020年一季报预付款项余额为10.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具体金额、对应业务背景、对应商品;(2)2019年年末公司存货同比增加7.51%,2020年一季报同比下降29.58%,请公司结合存货变动情况、商品销售情况具体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预付款项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具体金额、对应业务背景、对应商品;

2019年年末预付账款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以上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020年一季报预付账款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以上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2019年年末公司存货同比增加7.51%,2020年一季报同比下降29.58%,请公司结合存货变动情况、商品销售情况具体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年末存货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19年年末预付账款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一季报存货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一季报预付账款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一季报预付账款截至本回函日的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油品贸易行业和有色金属行业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提升贸易团队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公司利用资金优势,通过预付货款锁定较有竞争力的供货价格是一项较为有效的商业模式,同时也使得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增加。

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油品和有色金属贸易供应商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地方炼厂阶段性停工、减产,供应链上下游单位及物流单位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合同执行迟缓、物流运输困难,使得公司部分合同未能按时提货,公司油品业务预付账款周期超出原来水平(平均3-6个月左右),预计中短期内预付账款周期仍将受疫情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3.22亿元同比下降29.58%,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8.70亿元,同比下降25.97%,预付账款同比上升13.56%。

4、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3745.2万元,同比增加320.43%,公司解释主要系子公司尚未结算、尚未履行交货义务的预收账款增加。请补充披露:(1)具体列示预收账款对应的业务类型、客户名称、金额、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2)结合业务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情况,具体说明公司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具体列示预收账款对应的业务类型、客户名称、金额、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结合业务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情况,具体说明公司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3,745.2万元,较去年同期890.79万元上升2,854.41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2019年3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龙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签订了6万吨柴油采购合同,同时与舟山龙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2.5万吨背靠背的柴油销售合同,并且根据合同条款收取了部分预收货款,受新冠疫情影响,截止本回函日尚未执行完毕。

2)2019年12月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舟山科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自贸区溪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油品销售合同,根据合同条款收取了部分预收货款,截止本回函日已执行完毕。

3)北方联合能源(舟山)有限公司预收款项系进口代理业务,截止本回函日尚未执行完毕。

4)2019年7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高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美科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仓储合同对外出租油罐,本报告期内预收仓储费100万元,截止本回函日尚未执行完毕。

综上因素使得公司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大幅增加。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动,且按照行业性质,合同签订后预收一定比例的货款是行业内普遍存在的现象,我司的预收款项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预收款项与同行业相比具有合理性。

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6.99亿元,同比下降58.30%,公司货币资金与理财产品合计21.38亿元,与上年末相比,降幅达17.09%。公司解释系报告期内经营性资金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其报告期内将理财产品列报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4.38亿元,同比增加5.09亿元。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购买理财产品的不同资金来源,具体列示公司报告期内每笔理财产品的类型名称、底层资产、理财金额、起始及终止时间、受托管理人、收益情况、是否与公司或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理财产品余额大幅度上升,理财收益反而由上一年3696万下降至3152万,请结合理财类型和利率浮动情况,具体说明报告期末理财产品结余金额同比增长较大以及理财收益不增反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按照购买理财产品的不同资金来源,具体列示公司报告期内每笔理财产品的类型名称、底层资产、理财金额、起始及终止时间、受托管理人、收益情况、是否与公司或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2)公司理财产品余额大幅度上升,理财收益反而由上一年3696万下降至3152万,请结合理财类型和利率浮动情况,具体说明报告期末理财产品结余金额同比增长较大以及理财收益不增反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理财产品结余金额及理财收益同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理财收益金额扣除了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应缴纳的增值税)

公司为了加强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T+0理财及定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以获得更高的现金管理收益。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结余金额为4.9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亿元,当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2.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减少相应理财收益较上年度减少621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结余金额为9.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2亿元。2020年1月6日,公司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为此公司于2019年末通过业务资金回笼筹集资金,年末自有资金增量明显,同时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年末银行T+0理财金额增长明显,但由于回笼资金在当年度用于理财的时间较短,当年度银行T+0理财收益仅增长了77万元。

另外本报告期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96亿元购买定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并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截至报告期末定期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报告期内未实现收益。

综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减少,年末使用自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增长明显,但增长的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或在本年度收益期间较短,致使公司理财产品余额大幅度上升而理财收益不增反降。

6、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为3401.5万元,同比增加184.19%,一季报再次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向银行办理存货质押业务,并签订回购合同,收到存货质押款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存货质押业务涉及的具体业务背景、存货类型、具体金额、计提减值情况、存货周期、质押时间、质押比例、后续还款安排及偿还能力及相关风险。

回复:

境外子公司办理存货质押业务的业务背景是:境外子公司Alfar Resources Co.,Ltd主要经营大宗商品有色金属贸易,主要品种铜、锌、镍等,业务资金需求较大。存货质押回购是国际贸易中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境外子公司向境外银行申请低风险授信,境外银行通过对财务报表和业务团队的专业评估,与境外子公司签订存货质押回购的框架协议。境外子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将存货质押销售给协议银行,同时银行根据质押物的品质、融资成本及拟质押的期限,确定融资费率。境外子公司将质押存货货权转移给银行后取得质押款项,当有业务需求时再赎回存货。存货质押融资方式具有期限灵活、审批手续简便、操作灵活的优点。交易目的是盘活存货资产、通过质押获得融资,该笔款项可直接投入生产运营,从而减少存货对资金的占用来提高运营效率。

境外子公司用于质押的存货类型是有色金属,主要是办理3个月以内的短期质押。本报告期内办理存货质押业务累计收到款项7.22亿元,累计赎回存货偿还款项7.01亿元,报告期末尚未赎回存货519吨,质押款项为0.21亿元,该批质押存货报告期末未发生减值。2019年初无质押存货,因此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

报告期末境外子公司存货及质押情况详见下表:(单位:吨、万元)

2020年一季度末境外子公司存货及质押情况见下表:(单位:吨、万元)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暴发影响,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非理性波动,供应链上下游单位及物流单位均受到影响,合同执行迟缓、物流运输困难,给境外子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2020年一季度境外子公司通过提高存货质押比例来盘活资金,布局大宗商品市场复苏后的业务需求。截至本回函日已赎回全部质押存货。

7、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477.3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金汉王软件款。请补充披露具体软件款对应的业务背景,支付对方,形成原因。

回复: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宝信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签订软件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宝信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购买“宝信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软件[简称:eDCOM]V2.0”,eDCOM软件属于专业化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软件,主要功能包括资产管理、配置项管理、运营管理、运维流程管理等。

宝信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软件eDCOM V2.0标准版总价620万元,软件部署和咨询费201.40万元,合同总价821.40万元,报告期内已支付第一期软件款、软件部署和咨询费用合计331.4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剩余490万元软件款分为六年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无形资产发生的应付账款计入长期应付款。

2019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合同双方协商对软件合同款未支付金额490万元进行了税率调整,最终长期应付款金额确认为477.33万元。

二、经营性信息相关

8、根据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3亿元,同比下降118.7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5802万元,较去年同期流出减少。公司解释因部分已贴现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尚未到期,且当期附追索权的贴现净增长额较去年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具体列示前述未到期信用证对公司经营性及筹资性现金流的影响,并说明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解释系请公司结合具体业务变动情况,客户变动情况、对应营业收入等说明同比2018年度报告期内贴现净增长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具体列示前述未到期信用证对公司经营性及筹资性现金流的影响,并说明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金属子公司销售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和信用证两种,收到客户开立的信用证后会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以回笼业务资金。公司信用证业务的收取、贴现以及到期时根据信用证贴现业务中追索权不同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附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业务

公司收取信用证并办理附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时,将收取的贴现款计入短期借款,待信用证到期后,将短期借款与对应业务的应收账款进行账务冲销。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办理贴现取得的款项,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信用证到期时,调增“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与“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2)无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业务

公司收取信用证并办理无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时,收取的贴现款直接核销应收账款,计入“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期初已贴现并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在报告期内到期的金额为4.06亿元,于报告期内核销应收账款,并同时调增“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报告期内收到信用证并办理贴现业务金额23.58亿元,根据上述账务处理原则计入“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金额为17.02亿元。

因此,报告期内信用证贴现业务净增加额为2.5亿元,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时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同比2018年报告期内收到信用证并办理贴现业务金额45.18亿元,根据上述账务处理原则计入“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金额为50.05亿元。2018年报告期内信用证贴现业务净增加额为-4.87亿元,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综上所述,由于本报告期内信用证业务净增加额同比2018年信用证业务净增加额增加了7.37亿元,使得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较大。

(2)公司解释系请公司结合具体业务变动情况,客户变动情况、对应营业收入等说明同比2018年度报告期内贴现净增长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受宏观经济及大客户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金属业务收入同比下降7.39%。主要原因是金属子公司主要大客户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流失,使得报告期内金属业务收入下降。由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结算方式是信用证,使得报告期内的信用证业务总量同比降低了47.80%。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主动减少了同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因此2018年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小。本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开发了新客户,下半年信用证贴现业务增加,因此报告期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年初增加2.58亿元。

综上所述,由于金属子公司主要大客户流失以及新客户开发集中在2019年下半年,本报告期内贴现净增加额同比2018年增加7.37亿元。

9、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第1至第4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27亿元、30.99亿元、47.89亿元、30.8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42.4万元、248.5万元、-2002.2万元、3651万元。公司2018年第1至第4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05亿元、42.18亿元、44.78亿元、31.3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19万元、940万元、2024.6万元、1669.1万元。公司2019年度前三季度与2018年同期相比,营业利润和归母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但2019年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上升明显。请公司结合相关业务,补充披露2019年度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2019年第四季度明显反弹的原因。

回复:

(1)2019年度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

公司2019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归属股东净利润为-2,996万元,较上年同期4,684万元减少7,680万元,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上年减少11,633万元,前三季度利润指标下降明显原因如下:

1)数据中心业务

本报告期,公司IDC数据中心金汉王项目一期进入交付运营阶段,自第二季度起陆续上架并逐步计费,一至三季度公司数据中心业务根据上架进度实现收入759万元,同时随着金汉王一期工程资产全部转固并计提折旧,一至三季度数据中心营业成本2,140万元,营业毛利为-1,381万元。该项目需随着后期机柜的陆续上架可逐步获得盈利。

2)大宗商品贸易

一至三季度大宗商品贸易收入、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受宏观经济、大客户流失的负面影响公司一至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4.9亿元,减少比例为19%,其中金属业务减少10.61亿元,油品业务减少14.29亿元。

收入同比减少的同时,营业毛利也随之同比减少3,411万元,减少比例为28.36%,其中金属业务减少3,157万元,油品业务减少254万元。营业毛利率下降0.1%。

综上,营业毛利同比减少,主要因素是金属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公司金属业务主要大客户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流失,致使公司前三季度金属业务收入、毛利以及毛利率下滑明显。

3)财务费用增长,利息收入减少

一至三季度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4,711万元,其中主要因素为利息收入同比减少3,655万元。募投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得现金管理金额减少,随之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减少。

4)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利润情况

公司一至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83万元,同比减少2,252万元,其中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314万元,同比减少2,357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在开展金属业务现货贸易的同时,通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来控制价格风险,一至三季度公司金属业务综合利润为3,54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421万元,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公司金属业务的大客户(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流失,在此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收入、毛利减少、业务利润下降,结合当年度财务费用的增加,2019年一至三季度利润下滑明显。

(2)2019年第四季度明显反弹的原因:

公司第四季度归属股东净利润为3,651万元,相比前三季度亏损有明显反弹,具体归纳为以下三点:

1)数据中心业务收入增长

公司IDC数据中心金汉王项目自第二季度起陆续上架并逐步计费,随着机柜上架率提高,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减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汉王)全年营业收入为3,249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49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77%,金汉王全年净利润为-2,346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净利润为-162万元,占全年亏损金额的6.9%。

2)第四季度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增长

公司为了加强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T+0理财及定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以获得更高的现金管理收益。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现金管理收益共计6,221万元,公司按照金融机构实际派发利息、收益的时间确认收入,前三季度公司共计确认现金管理收益3,124万元,第四季度由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集中到期,因此当期共计确认现金管理收益金额3,096万元,占全年现金管理收益金额的49.77%。

单位:万元

3)出售股权投资收益

2019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龙宇船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转让出售,出售价格为人民币4,223.27万元,浙江龙宇船务有限公司交易基准日(2019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形成权益的账面金额为3,012.80万元,本次出售增加公司税前投资收益1,210万元。

综上原因,公司第四季度IDC数据中心业务收入增长、现金管理产品集中到期获得收益以及当季度出售股权资产获得收益等原因,致使公司第四季度利润较前三季度有明显反弹。

10、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的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与2018年度相比无重大变化,但2019年度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2018年度下降325万元,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比2018年度上升了45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上职工薪酬费用的变动原因。

回复:

(1)2019年度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2018年度下降:

公司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年末销售人员37人,2018年年末销售人员31人,2019年年末销售人员29人,公司销售人员人数呈减少趋势,从2018年平均人数(年初年末平均)34人至2019年平均人数30人,人数减少了11.76%,致使销售人员薪酬费用下降。

公司年报显示,2018年营业收入160.36亿元,营业利润10,74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34.98亿元,营业利润188.43万元,公司销售人员薪酬中部分薪酬与当年度业绩情况相关,公司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当年度的销售人员薪酬依据当年度业务完成情况于当年末计入职工薪酬费用,并于次年初发放,2018年利润完成情况优于2019年度,因此公司2018年度销售人员薪酬高于2019年度。

(2)2019年度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2018年度上升:

公司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末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为131人,其中财务和行政人员合计68人,占公司在职员工总数的52%,自2018年初至2019年末,公司人员薪酬费用呈上升趋势,包括人员薪酬调整、人员流动进出的薪酬差异以及过节费等多项因素形成。同时每年度各地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均工资水平呈上涨趋势,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数上涨以至社会保险、公积金费用上涨。公司管理人员占比较高,人员薪酬以及社会保险费的上涨,致使2019年度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2018年度上升。

三、IDC数据中心问题

11、根据年报披露,2019年3月,金汉王一期工程约当3310个8kW机柜已开始逐步移交阿里巴巴团队进行验收测试和设备上架。2019年5月底完成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的客户验收,并于2019年6月开始正式计费。2019年数据中心收入3248.52万元,成本4,757.97万元,毛利率为-46.47%。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2019年度项目一期机柜转交后的具体经营情况及业务运营模式,说明报告期内数据中心业务收入小于成本的原因及合理性;(2)具体说明金汉王项目中心机房及机电工程后续业务安排、经营模式,目前其他签约情况;(3)公司前期披露批发型数据中心业务的平均毛利率约为40%左右,专业化数据中心服务的毛利率一般高于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请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经营情况等说明数据中心业务实现预计毛利率的时间和具体规划;(4)请具体披露金汉王项目每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步骤及详细计算过程,具体参数选取情况、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减值测试结果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应减值而未减值的情形;(5)就收购金汉王项目产生商誉时收益法估值中对重点假设和关键参数的预测与期末商誉减值测试以及标的实际情况对比,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等的预测,并结合对比情况详细说明差异原因,以及期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是否充分考虑上述差异情况。

回复:

(1)结合2019年度项目一期机柜转交后的具体经营情况及业务运营模式,说明报告期内数据中心业务收入小于成本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3月,金汉王一期工程约当3310个8kW机柜逐步移交阿里巴巴团队进行验收测试和设备上架,2019年5月完成一期工程的客户验收并开始计费。2020年4月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数据中心一期项目业务合作协议。

报告期内,金汉王项目正处于一期机柜逐步上架进程中,收入增长小于成本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期机柜上架正处于爬坡期,计费收入呈逐步上升的趋势, 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48.52万元,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为4,757.97万元,其中折旧摊销成本3,329.55万元、电费成本893.27万元、运维及人员成本535.15万元。2019年5月正式交付客户验收后,金汉王一期工程资产全部结转为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并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机房楼折旧和土地使用权摊销按一期面积占比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中进行核算。整租机房的电费成本除去非生产用电部分,剩余生产用部分电费由阿里巴巴承担。因此,报告期内收入增长小于成本增加。后续随着机柜的陆续上架实现收入稳步增长,此项目将逐步获得盈利。

(2)具体说明金汉王项目中心机房及机电工程后续业务安排、经营模式,目前其他签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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