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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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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2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阳光碧机构盈、智能定期理财11号

● 委托理财期限:活期、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光大银行“阳光碧机构盈”产品

(1)产品购买日期:2020年6月2日

(2)产品期限:活期

(3)理财本金:肆仟伍佰万元整

(4)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2.84%

(5)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6)预期收益计算方法:本产品为开放式净值产品,可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公布的每日年化收益率估算投资收益。

(7)收益分配方式:在产品到期日或赎回日一次性支付。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宁波银行“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11号”产品

(1)产品购买日期:2020年6月2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6月3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2日

(4)理财本金:柒佰万元整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9%

(6)产品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7)预期收益计算方法:根据投资者当期理财账户余额及适用收益率计算

(8)收益分配方式:利随本清,自动赎回理财资金时,分配相应收益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阳光碧机构盈”产品,主要投资于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一)现金;(二)期限在1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三)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四)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2、“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11号”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央票、金融债、同业存单、信用债及现金,同业存款、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的前述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1、光大银行

单位:万元

2、宁波银行

单位:万元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5,2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