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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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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0-024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5月3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2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第七期增资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公司现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拟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第七期增资,增资总额4,992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第七期增资,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6月2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0-023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5月3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第七期增资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公司现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拟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第七期增资,增资总额4,99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第七期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第七期增资。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5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3日 09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3日

至2020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2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3月31 日及2020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一11:30,及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传 真:010-58354844

邮 编:100028

联系人:张 力、 刘婷婷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0-026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4号)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电子”)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每张面值100元、面值总额2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1,628.00万元后的金额为238,372.00万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于2017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9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17BJA50339号),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将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各实施主体。

该次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会议(临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中航电子将其持有的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已终止高精度航姿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后续募集资金不再投入该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截至2019年11月30日尚未投入高精度航姿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共计11,419.46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项目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以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通过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六期增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7日、2018年12月28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10月25日、2020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8-012、临2018-063、临 2019-022、临2019-049、临2019-059、临2020-009)。

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第七期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增资形式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第七期增资,增资总额4,992万元,增资来源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所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四、承担募集资金项目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陕西千山航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01月30日

2、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辅道G16号

3、注册资本:38,708万元

4、法定代表人:赵清洲

5、经营范围:航空、航海、航天、兵器领域的电子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研制、生产、维修;民用领域的通信网络、电子信息、轨道交通、汽车(不含二手车)、电子产品、防爆电器的销售、研制、生产、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橡塑制品零部件制造;工、模具制造及热处理加工;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资产总额239,314.28万元,负债总额148,379.91万元,营业收入75,219.50万元,净利润7,194.25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披露的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第七期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宜己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第七期增资,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第七期增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