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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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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0-018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酒店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7、《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0-019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4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酒店多功能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4日

至2020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3、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19日、6月22日-2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2、登记地点: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902341 传 真:0531-88902341

联 系 人:刘芃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0-04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2020年2月20日,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霄泵业”或“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币150,000万元(含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2020年2月22日、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07)、《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5)。

2020年2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阳江阳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购买了名为“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发理财产品【CNYAQKFDZ01】”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20年6月3日。

2020年6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阳春市支行红旗分理处购买了名为“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代码:SXEDXBBX”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20年9月3日。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将上述人民币13,000万元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发理财产品【CNYAQKFDZ01】”理财产品予以赎回,本金13,000万元及相应收益132.226027万元已于2020年6月3日全部收回。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代码:SXEDXBBX

2、产品类型:保本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2.75%

4、公司申购总额:5,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期:2020年6月1日

6、产品到期日期:2020年9月3日

7、产品投资对象:(1)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2)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3)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8、关联性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9、风险提示: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兑付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和信息传递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决议等情况,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注:子公司按其组织架构,履行相应内控程序;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23,000万元(不含本次赎回的13,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七、报备文件

1、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

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6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的通知,其与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投资合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合旭1号”)于 2020年6月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690万股股份(其中,陈伟雄2,000万股,陈娜娜69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协议转让给合旭1号。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9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3%;合旭1号持有公司股份2,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合旭1号的基金管理人系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富”),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浙商财富通过合旭1号及其他旗下子基金合计间接持有公司2,997.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陈伟雄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5281****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2)陈娜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5281****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2、受让方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合旭1号与浙商财富为一致行动人,为受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

(1)合旭1号

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JU689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财富

(2)浙商财富

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守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841392N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2020年6月2日,陈伟雄、陈娜娜与浙商财富(代合旭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出让方):陈伟雄、陈娜娜

乙方(受让方):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投资合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标的股票

甲方、乙方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转让、受让甲方持有的柏堡龙股份2690 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柏堡龙公司股份总数的【5%】,其中陈伟雄2000万股,陈娜娜690万股)。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是按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90%计算,每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即转让单价=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柏堡龙公司股票收盘价格×90%,股份转让总价款=每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转让标的股份数,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其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50%。

第二期股份转让款: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50%。

4、标的股票过户

甲方、乙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约定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标的股票转让合规确认,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票过户手续。

5、本协议生效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之日生效。

四、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后,陈伟雄先生和陈娜娜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日常的经营、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为公司引入重要战略股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及提升公司价值。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至6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662,01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97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655,065,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20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6,952,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76%。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7人,代表股份7,581,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9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2,012,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75,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以岭药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高沛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

截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高沛勇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高沛勇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接到高沛勇先生的通知,高沛勇先生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备查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7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南桂。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3,80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12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3,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2%。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833,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28,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8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9,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5%;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9%;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罗宇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8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同意公司申请的药品注射用多立培南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注射用多立培南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5g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YHS170019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06月27日受理的注射用多立培南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二、药品其他相关信息及风险提示

注射用多立培南主要适用于:(1)用于多种细菌引起的复杂性腹腔内感染;(2)用于多种细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

公司将在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后开展临床试验研究,由于临床试验研究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且受行业政策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研发项目推进及研发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药品能否获批上市以及获批上市的时间、上市后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0-069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6月2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0-07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成功发行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2.42%,短期融资券期限为91天,兑付日期为2020年6月3日(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0年6月3日,本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4,024,133,698.63元。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