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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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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10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二、会议议程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方案;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6、审议2019年度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审议关于为沈阳地铁昱瑞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议程10、11将实行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议程10应选独立董事4人、非独立董事7人,议程11应选监事2人。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程9涉及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程4、5、7、8、9、12涉及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计投票提案投出相同的表决意见。股东对总议案、非累计投票具体提案或其二级子议案重复投票,如能区分投票先后的,则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不能区分投票先后的,总议案、非累计投票具体提案或其二级子议案投票意见不同视为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24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一下午17:3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 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 系 人:何世荣

6、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知2020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3日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柳方董事因个人原因,柏利忠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均授权陆忠亮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陈锦石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六条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二、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黄峰先生、曹益堂先生、石军先生、华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锦石先生、陈昱含女士、辛琦先生、柏利忠先生、姚可先生、唐晓东先生、胡红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当选,黄峰先生由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有4年,当选后任期两年,其他候选人当选后任期三年。

在此向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金德钧先生、倪俊骥先生、刘畋先生、陆忠亮先生和柳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6月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情况见附件。

三、通过了关于为沈阳地铁昱瑞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0年6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沈阳地铁昱瑞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6月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通过了关于增加金石世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0年6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峰,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北注协专家型管理人才。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1998年至2007年任职于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至2019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2019年起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合伙人。2016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目前还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益堂,男,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美特斯邦威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德邦证券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负责人,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浙江利豪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维格娜丝独立董事,上海金石源和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时尚团队负责人(复星长歌时尚基金总经理),上海投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起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7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任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军,男,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96年至2004年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4年至2012年任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心负责人。2012年至2019年任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总裁。2014年至2019年任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2019年任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3年至2020年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华志伟,男,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1998年至2006年历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经理、战略小组成员、广东江门营业部总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招商银行总行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市场负责人。2008年至2013年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执行总监。2013年筹建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至今。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锦石,男,1962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香港城市大学DBA,东南大学兼职教授,高级工程师,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5月起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目前还任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七届中房协产业协作会副会长。

陈昱含,女,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2018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起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目前还任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辛琦,男,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中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2019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目前还任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柏利忠,男,1965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曾任江苏省海门市委办公室科长、副科级秘书,海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委,海安县公安局局长兼政委,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政委、副厅长,江苏省安监局副局长,智富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莱仕阁(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目前还任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局主席特别助理。

姚可,男,1974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1998年加入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加入公司,2012年起任公司商业地产平台总经理,2016年起任公司房地产业务平台中南置地常务副总裁。

唐晓东,男,1976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2004年加入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加入公司,2017年起任公司房地产业务平台中南置地投资副总裁。

胡红卫,男,1967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1996年加入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南通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加入公司,2014年起任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19年9月起任公司建筑业务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昱含持有公司股份14,413,997股,辛琦持有公司股份2,984,900股,姚可持有公司股份238,504股,唐晓东持有公司股份233,077股,其他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昱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锦石女儿,唐晓东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23%股份,胡红卫持有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3%的股份,陈昱含、辛琦、柏利忠在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任职。除此之外,有关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所有董事候选人都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所有候选人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3日在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栋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钱军先生、张剑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当选,任期三年。

日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赵桂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钱军,男,1977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2015年至2018年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目前还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剑兵,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省海门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目前还任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赵桂香,女,1976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2017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

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目前均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有关人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沈阳地铁昱瑞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142,98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593,9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07.57%,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1、增加沈阳地铁昱瑞等10家公司担保额度事项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沈阳地铁昱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地铁昱瑞”)等合营、联营公司提供692,740万元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合营、联营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972,823万元,增加新的担保额度后,公司为公司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将增加到2,665,563万元。另外,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149,551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433,672万元。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担保保持上述额度。

因此,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等各类主体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以上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间调剂;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间调剂;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合营、联营公司间调剂;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合营、联营公司间调剂。有关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为本次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有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2、为福州唐美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第三方福州唐美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唐美”)拟以持有的项目收益权设立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收益权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公司持股33%的福州庆南唐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庆南唐茂”)拟抵押其持有的福清2020拍-0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有关计划收益兑现提供担保,并作为有关计划的共同还款人。公司计划按在福州庆南唐茂的持股比例为福州唐美和福州庆南唐茂有关资产收益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3,00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单独审议对福州唐美提供有关担保事项。

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增加沈阳地铁昱瑞等10家公司担保额度事项及为福州唐美提供担保事项,决议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沈阳地铁昱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156号505-6室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管理;土地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建设;商品房销售;房产经纪;房产租赁;物业服务。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瑞安景畅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16日

注册地点:温州市瑞安市莘塍街道镇府路下村村综合办公大楼三楼301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嘉兴泽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泽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各55.21%股权,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瑞安景畅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深圳市宝昱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鹿丹村社区滨河路1011号鹿丹大厦1901

法定代表人:王晓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4、海宁鸿翔锦昱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洲街道紫薇大厦502室-01

法定代表人:翟贵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5、惠州市嘉霖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开城大道南路10号富康国际综合楼1609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服务;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6、华晟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3012号三诺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武汉中南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6日

注册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三店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颜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装饰工程设计、装饰装潢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8、商丘育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7日

注册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归德路应天公园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一楼103室

法定代表人:方东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9、嘉兴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科创园1#楼1502-6室

法定代表人:王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10、福州庆南唐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0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清昌路65号宏路街道办事处1号办公楼430室

法定代表人:蔡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房地产服务。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11、福州唐美房地产有限公司(独立第三方)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科创园1#楼1502-6室

法定代表人:王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的业务需要。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将通过要求有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有关担保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向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确系公司发展需要。担保涉及的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公司将通过要求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593,9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07.5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254,5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58.52%;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4

转债代码:113022 转债简称:浙商转债

转股代码:191022 转股简称:浙商转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2.4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2.37元/股

● 浙商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6月11日

● 浙商转债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0年6月11日起恢复转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发行了35亿元可转债,转股价格12.53元/股;可转债于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浙商转债”,债券代码“113022”。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以2019年末总股本3,333,346,4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浙商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浙商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P0为12.46元/股,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09元,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P1为12.37元/股。

调整后的浙商转债转股价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即2020年6月11日生效。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900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8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333,347,51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1,182.66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900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900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3号)等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810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统一按股息红利所得的1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08100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0900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01964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2020年4月29日至6月3日,已连续22个交易日(首日除外)涨停,累计涨幅达到1072.91%。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根据同花顺 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3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86.15,远高于医药制造业的行业滚动市盈率23.03;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3.06,远高于医药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65.44。

● 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目前仅有基于发光平台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双抗原夹心法)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新冠检测试剂销售量占公司总体收入比重不大,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双价宫颈癌疫苗(HPV2价)上市时间不长,疫苗销售受市场推广、消费者接受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疫苗销售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充分阅读本公告正文表述的相关风险事项。

一、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的风险

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根据同花顺 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3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86.15,远高于医药制造业的行业滚动市盈率23.03;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3.06,远高于医药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65.44。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截至2020年6月3日,选取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做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注:数据来源为同花顺 iFinD。

截至2020年6月3日,公司的滚动市盈率和静态市盈率均明显高于上述上市公司平均值。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二、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8年度下滑28.20%,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净利润存在波动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和疫苗两大类,其中体外诊断试剂业务2019年占总体收入的98%,疫苗业务在整体收入比重不足2%。

诊断试剂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逐步向龙头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地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将会面临增长放缓、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疫苗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开发周期长,投资风险大,需要保持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如后续公司在研发投入方面不足,将难以保证创新疫苗的领先地位。目前公司仅拥有戊肝疫苗、双价宫颈癌疫苗(HPV2价)两个产品,产品品类相对较少。

四、相关产品经营风险

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目前仅有基于发光平台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双抗原夹心法)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且销售量占公司总体收入比重不大,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国内有多个厂家已取得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市场竞争激烈,同时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市场对检测试剂的需求量可能减少,公司能取得的市场份额无法预测。

公司双价宫颈癌疫苗(HPV2价)于2020年5月份正式上市,疫苗销售受市场推广、消费者接受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疫苗销售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公司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并不断扩大市场优势的关键因素,而新产品的研发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注册审批等阶段方可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正式上市,需要的产品注册周期长达3-10年的时间。如公司不能及时成功研发新产品并成功注册,将会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市场优势。

六、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重点投资实施化学发光试剂自造系统自动化技术改造及国际化认证项目、宫颈癌疫苗质量体系提升及国际化项目,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后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将大幅增加。但募投项目的未来前景受行业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将面临设备闲置及产品跌价的风险,可能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七、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