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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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版)

二、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事宜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西安多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西安众行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钱俊冬、崔蕾夫妇,董事王川、张昊、郭献维及财务总监陈胜,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为解决全资子公司北京橙色风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酷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众行荣耀互动传媒有限公司等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崔蕾、王科委、张昊分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其担任法定代表人职位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担保方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关联董事钱俊冬、郭献维、王川、张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是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关联方提供担保,是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是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申请授信,关联方提供担保,是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关联董事钱俊冬、郭献维、王川、张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担保事项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0-013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1,726.67万股新股于2020年5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三人行”,股票代码“605168”。

根据上述股票发行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726.67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80万变更为人民币6,906.67万元;公司股份增加1,726.67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180万股变更为6,906.67万股。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0 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