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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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

2020-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张大成(身份证号2301021954****1610)、彭海帆(身份证号6101031977****3777):

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张大成给予警告,处以三十万元罚款,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拟对彭海帆给予警告,处以八万元罚款。因无其他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事先告知书》,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领取《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事先告知书》列明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请你们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同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书面告知是否要求陈述、申辩以及举行听证会,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杨维龙/叶挺波

联系电话:0451-51898091/51898082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18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黑龙江证监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