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43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原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250,384,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0,046,171.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完成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合计869,697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50,384,762股变更为249,515,065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49,515,065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418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376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8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4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咨询联系人:杨涛、赵淑君

咨询电话:0551-65396760

传真电话:0551-6939679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