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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企业回归A股“最后一公里”打通 上交所发布通知,对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作出针对性安排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红筹企业回归A股“最后一公里”打通

上交所发布通知,对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作出针对性安排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全泽源

继证监会降低红筹企业回归A股的市值门槛之后,上交所昨日晚间发布《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中,涉及的对赌协议处理、股本总额计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认定、退市指标适用等事项,作出针对性安排。

上交所表示,《通知》旨在持续增强科创板相关制度安排的包容性和适应性,进而将吸引优质科创类红筹企业登陆科创板、促进科创板市场做优做大等落到实处。

四管齐下 红筹科创企业回归更容易

上证报记者注意到,《通知》规范的事项,在已申报红筹企业发行上市审核中已有涉及,属于红筹企业基于其境外注册治理结构和运行惯例而面临的普遍性问题。《通知》结合红筹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标境外市场有关红筹企业发行上市的市场实践,根据科创板审核规则、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作出四项针对性安排,为红筹企业回归进一步清障。

首先,针对红筹企业上市之前对赌协议中普遍采用向投资人发行带有特殊权利的优先股等对赌方式,上交所明确,如承诺申报和发行过程中不行使相关权利,可以将优先股保留至上市前转换为普通股,且对转换后的股份不按突击入股对待,为对赌协议的处理提供了更为包容的空间。

其次,针对红筹企业法定股本较小、每股面值较低的情况,上交所明确,在适用科创板上市条件中“股本总额”相关规定时,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总数或存托凭证总数计算,不再按照总金额计算。

第三,上交所对红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相关条件中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这一原则性要求,从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同行业比较等纬度,明确三项具体判断标准,三项具备一项即可,包括: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上交所还明确规定,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大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上述具体要求。

第四,针对红筹企业以美元、港币等外币标明面值等情况,上交所明确,在适用“面值退市”指标时,按照“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的标准执行。此外,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基于存托凭证的特殊属性,不适用“股东人数”退市指标。

已有先例 科创板加速拥抱优质红筹

其实,此前已有红筹科创公司成功回归。今年2月27日,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微”)正式登陆科创板上市,A股市场迎来“红筹第一股”。伴随红筹企业回归政策进一步明朗,科创板对红筹企业的吸引力将明显增强。

记者从上交所获悉,科创板上市委将于6月12日审议九号智能科创板首发上市。九号智能正是一家存在协议控制架构(VIE)的科创企业。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去年4月17日获受理,8月19日接受首轮问询,至今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三轮问询。据悉,公司审核进程相对滞后正是受限制于红筹相关政策细节不明朗。此次受益红筹相关上市条件明确,九号智能IPO也将迈出实质性一步。

除了华润微、九号智能,中芯国际也是备受瞩目的红筹公司回归案例。该公司6月1日冲刺科创板获受理,3天后即收到“初试卷”,如此节奏,刷新科创板审核速度。

上交所表示,《通知》的发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与红筹企业回归境内发行上市直接相关的配套制度,打通了红筹企业境内发行上市 “最后一公里”,将更有助于红筹企业利用好包括科创板在内的境内资本市场。

有资深投行人士表示,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制度适时改革完善,必将有越来越多的高质量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