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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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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鲁晓明先生主持,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子公司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暨签订〈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子公司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暨签订〈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68)。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6)。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增资公司子公司

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暨签订《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市财政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子公司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机场”)增资92,945.01万元,增资完成后宜昌市财政公司占宜昌机场51%股权,公司不再合并宜昌机场报表。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增资方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方增资的行为需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且评估结果需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 根据测算,本次宜昌机场股权增资事项预计增加海航基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5亿元。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关于补助湖北宜昌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发展基金的批复》(民航函〔2019〕353号)文件,明确要求国有控股宜昌机场产权。为加快推进宜昌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宜昌市财政公司拟与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控股”)、宜昌机场签订《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由宜昌市财政公司对宜昌机场增资92,945.01万元。增资完成后,宜昌机场注册资本由17,700万元增至32,510.20万元,宜昌机场与宜昌市财政公司、机场控股持股比例由10%、90%变更为51%、49%。

根据湖北安永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因股权重组涉及的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安永信评报字〔2020〕80108号),以2019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宜昌机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11,080.62万元,增值率62.60%。宜昌市财政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宜昌机场进行增资,协议主要条款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资产监管、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周菊芝;

4、注册资本:14,8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金融投资与服务;交通设施投资与项目建设;文化、社会事业投资与服务;农业产业化投资与服务;农村物流投资与经营;资产经营与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服务;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

6、股东及股权结构: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三峡机场);

3、法人代表:徐佐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7,700万元;

5、经营范围:机场营运;机场建设;国内、国际航线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线维修;广告服务;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服装、鞋帽销售;停车场、航空快递服务;仓储服务(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国家限制经营品种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含木材);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中餐;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6、股东及股权结构:

(1)本轮增资前股东及股权结构

(2)本轮增资后股东及股权结构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 年 3 月数据为未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抵、质押及诉讼相关情况:机场控股所持有宜昌机场9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9、海航基础子公司拆借

截至2019年9月30日,海航基础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机场控股、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机场”)共拆借宜昌机场资金本金391,853,474.50元,利息61,772,019.06元,具体详见以下表格:

单位:人民币元

10、海航基础子公司为宜昌机场担保:

宜昌机场分别于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11日与湖北银行宜昌西陵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湖北银行借款8,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凤凰机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宜昌机场于2010年1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长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向建设银行借款5,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机场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增资完成后,宜昌机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机场及机场集团对宜昌机场之间的担保将变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占用关联方互保年度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2.92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甲方(增资方):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乙方(原控股股东):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丙方(目标公司):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4、增资金额及定价政策:宜昌市财政公司对宜昌机场增资92,945.01万元。增资完成后,宜昌机场注册资本由17,700万元增至32,510.20万元。根据湖北安永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因股权重组涉及的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安永信评报字〔2020〕80108号),截至2019年9月30日,宜昌机场净资产为6.83亿元,评估值为111,080.62万元,评估增值62.60%。参考上述评估值,经股东各方友好协商,宜昌市财政公司拟对宜昌机场增资92,945.01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5、增资重组方式:

(1)甲方通过对目标公司现金增资扩股的方式(认缴),使得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由现有的10%增至51%,甲方增资资金全部用于机场二期项目建设投入,不得用于弥补目标公司亏损及偿还目标公司债务。

(2)甲方认缴的增资款项金额为929,450,085.71元,增资认缴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其中2020年12月31日前首期到位500,000,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甲方已累计到位资金129,542,20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到位429,450,085.71元。

6、公司股权回购:

甲方自工商变更登记日起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其所持股权份额,但乙方回购部分股权除外。5年内,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回购部分股权的,回购比例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乙方应在5年内的合理期限内提出股权回购申请,甲方应自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启动报批程序。乙方的全部回购应自本次重组工商变更登记日起5年内完成股权回购的所有手续,超过5年的,甲方可报经主管部门决定对外转让或继续持有公司股权(但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回购未能在5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7、交割、变更和备案登记:

(1)协议各方承诺,就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已由甲乙丙三方各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提交海航基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宜昌市国资委最终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协议各方应完成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并完成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股权、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和备案登记。

(3)在完成工商变更和备案登记和全部资质证书的变更和备案登记后,增资方同意协调目标公司金融借款所在贷款银行就凤凰机场、机场集团为宜昌机场金融借款所提供的担保进行置换。但凤凰机场、机场集团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拆借资金本息或贷款银行不同意置换的除外。如凤凰机场、机场集团给宜昌机场提供的担保事项,后续被相关债权人追偿由此给海航基础控股子公司造成利益损失的,相关损失将在海航基础控股子公司的拆借资金中相应抵扣。

8、违约责任:

(1) 乙方和其他海航基础子公司拆借的资金本息未全部结清前,增资方可按拆借资金本息的同等金额相应推迟约定的认缴增资资金的出资时间。

(2) 若按照条款的约定对公司资产进行梳理和清点后,实际资产少于《资产清册》载明的数量或金额的,则由机场控股负责补足,无法补足的则由机场控股按相差金额向目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给增资方造成的损失。

(3)对《债务清册》外的债务及或有债务,则由机场控股承担并偿还,若因此导致增资方和目标公司损失的,则由机场控股承担赔偿责任。

(4)机场控股和海航基础子公司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但增资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投入增资资金的,因此导致机场控股和海航基础子公司损失的,则由增资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易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1、公司聘请了湖北安永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拟增资的宜昌机场股权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鄂安永信评报字〔2020〕80108号《因股权重组涉及的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2、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4、评估范围:宜昌机场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5、评估结果:根据被评估资产的特点,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111,080.62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42,765.84万元,增值率62.60%。

(2)收益法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13,476.04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45,161.26万元,增值率66.11%。

(3)评估结果的分析及选择:

收益法评估是建立在诸多假设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企业经营业务政策性较强,因此,企业未来的收益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目前已有资产为前提,对未来投资者投资角度看,估值结果谨慎及可实现性强。结合本次评估目的,评估结果选用资产基础法更能体现企业的价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宜昌机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11,080.62万元,增值率为62.60%;

6、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选取资产基础法得出的宜昌机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1,080.62万元作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公司以929,450,085.71元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增资扩股重组协议》主要根据2019年民航局下发的《关于补助湖北宜昌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发展基金的批复》文件执行,旨在加快推进宜昌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此次增资有利于宜昌机场降低资产负债率、充实资金实力、增强区域竞争力,对宜昌机场未来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根据测算,本次宜昌机场股权增资事项预计增加海航基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5亿元。同时,《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约定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日起5年内,有权向宜昌市财政公司书面申请回购部分股权,回购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该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子公司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暨签订〈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民航函〔2019〕353号《关于补助湖北宜昌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发展基金的批复》;

(三)中信会所专审字〔2020〕0006号《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审计报告》;

(四)鄂安永信评报字〔2020〕80108号《因股权重组涉及的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五)《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重组协议》。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

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机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本次实际担保发生额8,000万元),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1.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措施:无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38.96亿元。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关于补助湖北宜昌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发展基金的批复》(民航函〔2019〕353号)文件,明确要求将国有控股宜昌机场产权。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市财政公司”)将对宜昌机场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宜昌机场注册资本由17,700万元增至32,510.20万元,宜昌机场与宜昌市财政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0%、90%变更为51%、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子公司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暨签订〈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宜昌机场分别于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11日与湖北银行宜昌西陵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湖北银行借款8,000万元,公司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机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增资完成后,凤凰机场对宜昌机场的担保将变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次宜昌市财政公司拟在与宜昌机场签订的《增资扩股重组协议》中明确,在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和全部资质证书的变更和备案登记后,宜昌市财政公司同意协调宜昌机场金融借款所在贷款银行就凤凰机场为宜昌机场金融借款所提供的担保进行置换。但凤凰机场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拆借资金本息或贷款银行不同意置换的除外。如凤凰机场给宜昌机场提供的担保事项,后续被相关债权人追偿由此给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利益损失的,相关损失将在海航基础控股子公司的拆借资金中相应抵扣。若后续进行担保置换,公司将另行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介绍

增资前,宜昌机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后,宜昌机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不再合并宜昌机场报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徐佐强;

4、成立时间:2002年1月18日;

5、注册资本:17,7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三峡机场);

7、主要经营范围:机场营运;机场建设;国内、国际航线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线维修;广告服务;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服装、鞋帽销售;停车场、航空快递服务;仓储服务(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国家限制经营品种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含木材);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中餐;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8、股东情况:

(1)本轮增资前股东及股权结构

(2)本轮增资后股东及股权结构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 年 3 月数据为未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于本次担保的协议内容

1、保证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贷款人:湖北银行宜昌西陵支行

3、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机场为宜昌机场向建设银行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本次实际担保发生额8,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担保起始日期:2020年2月26日-2023年3月11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凤凰机场为宜昌机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由于宜昌市财政公司对宜昌机场增资后导致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由原来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变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此项担保此前已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未超出年度授权。且宜昌机场增资后变为国有控股,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担保是由于宜昌市财政公司对宜昌机场增资后导致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由原来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变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且宜昌机场增资后变为国有控股,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42.92亿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72.21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分别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98%、61.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的逾期担保金额为38.96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67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机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1.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措施:无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38.96亿元。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关于补助湖北宜昌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发展基金的批复》(民航函〔2019〕353号)文件,明确要求将国有控股宜昌机场产权。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市财政公司”)将对宜昌机场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宜昌机场注册资本由17,700万元增至32,510.20万元,宜昌机场与宜昌市财政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0%、90%变更为51%、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子公司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暨签订〈增资扩股重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宜昌机场于2010年1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长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向建设银行借款5,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增资完成后,凤凰机场对宜昌机场的担保将变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次宜昌市财政公司拟在与宜昌机场签订的《增资扩股重组协议》中明确,在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和全部资质证书的变更和备案登记后,宜昌市财政公司同意协调宜昌机场金融借款所在贷款银行就机场集团为宜昌机场金融借款所提供的担保进行置换。但机场集团未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拆借资金本息或贷款银行不同意置换的除外。若机场集团给宜昌机场提供的担保事项后续被相关债权人追偿,由此给海航基础控股子公司造成利益损失的,相关损失将在海航基础控股子公司的拆借资金中相应抵扣。若后续进行担保置换,公司将另行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介绍

增资前,宜昌机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后,宜昌机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不再合并宜昌机场报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徐佐强;

4、成立时间:2002年1月18日;

5、注册资本:17,7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三峡机场);

7、主要经营范围:机场营运;机场建设;国内、国际航线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线维修;广告服务;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服装、鞋帽销售;停车场、航空快递服务;仓储服务(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国家限制经营品种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含木材);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中餐;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8、股东情况:

(1)本轮增资前股东及股权结构

(2)本轮增资后股东及股权结构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 年 3 月数据为未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于本次担保的协议内容

1、保证人: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长江支行

3、公司控股子公司机场集团为宜昌机场向建设银行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担保起始日期:2010年1月25日-2027年1月27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机场集团为宜昌机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由于宜昌市财政公司对宜昌机场增资后导致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由原来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变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此项担保此前已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未超出年度授权。且宜昌机场增资后变为国有控股,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担保是由于宜昌市财政公司对宜昌机场增资后导致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由原来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变为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且宜昌机场增资后变为国有控股,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42.92亿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72.21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分别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98%、61.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的逾期担保金额为38.96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20-068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3日

至2020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信函及传真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生效。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15日一6月2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5:00一17:00。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22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传真至:0898-66732350。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22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70203。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