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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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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公司三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由董事长方效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方剑秋先生、叶苏女士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章叶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方剑秋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公司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第1、2、3、4、5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莹、胡俊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冯海英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冯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6月6日

个人简历:

冯海英,女,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至2009年7月担任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监;2013年7月至今任安吉华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8月进入本公司,作为核心技术人员;2017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主要负责干化学法试纸产品线的研发和产业化。

冯海英持有本公司9万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方效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26号)。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方效良(主任委员)、方剑秋、韩晓萍;

2、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林伟(主任委员)、程岚、方剑秋;

3、提名委员会委员成员:程岚(主任委员)、韩晓萍、方剑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韩晓萍(主任委员)、林伟、方效良。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会议同意聘任方剑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叶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凯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章叶平、郭凯君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会议同意聘任谭金凤女士、庞琦女士、徐发英女士、钟春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俞锦洪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见附件。

五、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个人简历

章叶平,女,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0年11月,担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2月至2014年4月担任浙江盾安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兼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浙江盾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浙江泽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章叶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章叶平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郭凯君,男,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2月至2018年5月历任湖州永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法务,2018年6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担任董秘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工作。

郭凯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郭凯君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谭金凤,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2月在安吉县上墅私立高中任教;2010年3月进入公司,主要负责行政人事等工作;2016年5月至今任上海道格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青岛汉德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谭金凤持有本公司9万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庞琦,女,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7月开始工作,曾先后就职于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九源基因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历任研发技术员、项目经理、质量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2月进入公司,主要负责产品注册和质量管理等工作;2016年5月至今任美国衡健副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庞琦持有本公司9万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发英,女,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起开始工作,曾先后就职于杭州花港饭店、杭州市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IMIHK (ALERE子公司),历任国际销售经理、总监等职务。2015年3月进入东方有限,主要负责国际销售业务(除北美市场);2017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发英持有本公司9万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钟春梅,女,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开始工作,曾先后就职于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艾博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历任研发技术员、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主管等职务;2014年9月进入东方有限,主要负责产品研发和生产业务;2017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主要负责液态芯片技术平台的研发。

截至本公告日,钟春梅持有本公司9万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俞锦洪,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8月开始工作,曾先后就职于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杭州珈禾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浙江梧斯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杭州宏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杭州捷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铭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进入公司,主管会计工作;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俞锦洪持有本公司9万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