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6月1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胡晓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2020年5月13日,新钢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廖鹏先生、郜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下设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夏文勇先生、管财堂先生、王国栋先生、郜学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夏文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国栋先生、郜学先生、夏文勇先生、毕伟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王国栋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胡晓东女士(候选人)、许年行先生、廖鹏先生、冯小明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胡晓东女士(候选人)为主任委员。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年行先生、胡晓东女士(候选人)、刘传伟先生、卢梅林先生等4名委员组成;其中许年行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现有资本结构实际和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董事会同意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6月4日上午10: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选举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中期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中期票据
(三)发行规模: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四)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
(五)发行方式:由发行人聘请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六)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参考市场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等,由公司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负债及其他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项目。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二)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三)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0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文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0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2日
至2020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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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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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人:王青 电话:0790-6294351。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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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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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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