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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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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汇款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投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6日起开通“汇款交易”业务。“汇款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直销平台”)提交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认/申购申请后,主动将认/申购资金通过预留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中的汇款交易资金方式下的银行卡汇款至本公司汇款交易指定的收款账户,完成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认/申购目的的业务模式。现将业务详情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0年6月6日起。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具备合格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电子直销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自直销开通认/申购之日起将自动适用,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业务范围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五、开通方式

已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账户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原银行卡的汇款交易功能,或新增银行卡成功后申请开通该银行卡的汇款交易功能。

未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账户的投资者办理汇款交易业务,如果投资者选择的开户银行卡系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支持的银行卡种,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提交开户申请并绑定银行卡成功后开通汇款交易功能。

六、适用费率

1、投资者使用汇款交易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可享受费率优惠(仅限前端认购/申购模式), 即原认购/申购费率高于0.6%,认购/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认购/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认购/申购费率低于、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认购/申购费率。

2、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本公司公布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公告执行。

3、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本公司汇款交易认/申购起点:

本公司基金产品的汇款交易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50万元,如基金法律文件中限额高于本公告关于汇款交易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则以法律文件为准;资产管理计划以其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 021-33079999;

公司网址: 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 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 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 AXASPDB-E)。

八、提示条款

1、投资者汇款前务必确保已经开通汇款交易模式。

2、汇款交易截止时间:投资者于T日(指前一个交易日15:00:00至当前交易日15:00:00(不含15:00)之前,下同)提交的认/申购申请,对应足额的汇款资金应在T日15:00之前(不含15:00)到账。资金到账时间以本公司收款银行账户记录的足额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3、资金转账提示:投资者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汇款时,汇款资金可能为非实时到账,尤其是跨行及异地转账时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延迟从而致使交易申请时间延迟,本公司对投资者转账汇款的到账时间不负担保责任,敬请投资者了解汇款银行款项汇出及在途时间,提前安排转账汇款并关注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的时间。

4、收款账户提示:汇款交易指定收款账户不同于本公司直销柜台收款账户,如果汇入账户错误,将导致交易申请失败,请投资者仔细识别。

5、划款账户提示:投资者汇款的银行账户必须与提交交易申请时关联的银行卡一致。

6、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汇款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款交易业务规则》。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