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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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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13号文注册募集。募集期间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3日,募集规模为200,001,535.16份。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备案并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7日生效并按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受限于该债券非公开交易和发债主体自身资质,一般情况下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债券市场流动性受限时,可能会使得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增加,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其中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信息信息截止日为2020年6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铁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南开大学财政学硕士,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担任职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专员、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王中女士,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东旭资本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颜康富先生,董事,暨南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曾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彩田支行副行长、长城支行信贷部经理、总行信贷审批部风险管理高级经理、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总行贷审会副主任、广州分行副行长、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担任会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刘金全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商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特聘教授。

杨之曙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处助理经济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赖德昌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娇娇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服务三部高级主办、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新业务/产品管理组负责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运营部负责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刘盛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化学工程硕士,历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职务。

4、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等职务。2016年7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担任金鹰持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担任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担任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任金鹰元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金鹰添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任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担任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刘丽娟女士,管理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6月4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王喆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王喆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王铁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电话:020-8328295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蔡晓燕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电话:021-80359115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 名称: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703

法定代表人:徐福贺

联系人:张巍

电话:010-50866176

客服电话:400-600-003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4) 名称: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A座)八层816号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联系人:王玲玲

联系方式:010-85264512

客服电话: 010-85354356

公司网址:www.kunyuanfund.com

(5)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 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010-89181356

公司网址:www.fund.jd.com

客服电话:95118

(7) 名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53号楼7层71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53号楼7层719室

法定代表人:曲馨月

联系人:张旭

电话:13581833721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bjdyfund.com

(8) 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贾伟刚

电话:0411-39027808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9) 名称: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弄6幢1008室

办公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号7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联系人:张君

电话:18516765123

客服电话:400-0512-800

公司网址:www.cai6.com

(10) 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1)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2) 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85632771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13) 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 孙琦

电话:021-50810687

客服电话:4000256569

公司网址:www.wacai.com

(14) 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SOHO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53572363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15) 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6) 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笛

电话:021-6537-0077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7) 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 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8) 名称: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联系人:李明然

电话:010-59013707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9) 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4022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20) 名称: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21) 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22) 名称: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客服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23)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4) 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王悦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25) 名称: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电话:021-50206003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26) 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8995房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12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王玲玲

电话:400-004-8821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hxlc.com

(27)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010-60834772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8) 名称: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电话:010-84865370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公司网址:www.ecpefund.com

(29)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0) 名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 座2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 号金砖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方式:010-56177851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公司网址: www.lczq.com

(31)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m.com

(32)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电话:021-20691923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33) 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熊艳芳

电话:020-89629066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s://www.yingmi.cn/

(34) 名称: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2座2-1座、2-2座7层;B2座一层108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B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宏波

联系人:李卉

电话:010-57414268

客服电话:4006881117

公司网址:www.cdfco.com.cn

(35) 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36)公司全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7)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8)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52

客服电话:021-333898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9)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40)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 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41)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张玉莛

电话:010-85127609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cn

(42)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3)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fsc.com.cn

(44)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45)名称: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金田路3037号金中环国际商务大厦4303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9栋9楼

法定代表人:肖宇航

联系人:陈少钦

联系电话:13922200882

客服电话:0755-33376853

网址:www.dowin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登记机构名称: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王铁

电话:020-38283037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张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5楼

法定代表人:邓柏涛

电话:020-81836088

传真:020-31952316

经办律师:欧阳兵、谢洁、伍瑞祥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86(10)85085000

传真:+86(10)85085111

邮编:100738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云晖,刘西茜

四、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2016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13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募集期间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3日,募集规模为200,001,535.16份。符合有关本基金募集的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五、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若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赎回的,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需全部赎回。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受限制,持有基金份额不足10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需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对于本基金,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投资者缴纳申购费用时,按单次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不同而有差异,具体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注:3个月按90天计算。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及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基金管理人可结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并提前公告后增加摆动定价机制。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申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0%)=99,206.35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99,206.35/1.0500=94,482.24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其可得到94,482.24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5,000,000.00-1,000.00=4,999,000.00元

申购份额= 4,999,000.00/1.0500=4,760,952.38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5,00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其可得到4,760,952.38份基金份额。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持有期为两个月,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800=10,800.00元

赎回费用=10,800×0.10%=10.80元

净赎回金额=10,800-10.80=10,789.20元

即: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持有期为两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789.20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持有期为二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80=10,800.00元

赎回费用=0元

净赎回金额=10,800-0=10,8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持有期为二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8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800.00元。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收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10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〇年六月

(下转1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