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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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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2019年度,公司热弯机、蓝宝石晶棒、蓝宝石晶块毛利率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近年来蓝宝石材料及设备产品价格一直处于下滑态势,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冲减了2019年的部分业务成本,且公司通过压缩原材料成本、技术提升、工艺改进及管理优化等措施降低了2019年产出蓝宝石产品的制造成本,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售出产品成本较低,同时,2019年销售的热弯机及蓝宝石晶块与2018年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同,销售单价大幅增加,因此上述产品毛利率变动较大。其他类产品主要包括多种规格蓝宝石坯料,蓝宝石备料,蓝宝石碎晶,各尺寸蓝宝石切片及多规格设备配件等。因产品种类规格繁多未列示单价及成本变化情况,但其他类产品毛利率变化主要原因同上,系蓝宝石成本大幅降低导致毛利变化。2019年度,根据同业其他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蓝宝石产品单价亦有所下滑,与公司蓝宝石产品单价变动趋势一致。产品毛利率方面,由于公司与同业公司生产产品规格不同,毛利率变化趋势无可比性。

仿形磨边机和镀膜机毛利下降,主要由于2019年为提升产品性能、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仿形磨边设备增设新功能,因此其售价及成本均有所增加,此外由于市场原因,公司2019年度设备总体销售量降低,单台设备摊销费用增大,导致上述设备单台成本大幅增加。同时,因市场竞争激烈设备售价增长幅度远低于成本增加幅度。导致仿形磨边机和镀膜机毛利下降较为明显。根据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002943)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该公司抛光研磨机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3.64%,与公司产品变动趋势一致。

(十)年报显示,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14亿元、2.44亿元、1.51亿元、1.2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34.15万元、1,074.44万元、1,353.21万元、9,320.5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业务模式、经营情况等,说明报告期第三、四季度收入下滑的原因;

回复:

2019年各季度主要产品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公司蓝宝石类产品各季度销售数量平稳,但受市场因素影响蓝宝石产品销售价格在2019年度呈逐渐下滑趋势,因此第三、四季度收入较第一、二季度相比有一定程度的下滑。受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影响,机床工具行业总体需求增速趋缓。公司设备产品下半年销售情况未达预期,且第一、二季度销售的部分精雕机、研磨(抛光)设备因客户未按时履行合同,公司冲减部分已确认收入。以上原因导致第三、四季度与第一、二季度相比营业收入下滑。

2、分析各季度净利润波动与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9年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明细:

单位:万元

如上图所示,各季度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变化趋势一致,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主要体现在第三、四季度。因为公司在第三季度与控股股东签订了《资金占用相关利息费用承担协议》,所以第三季度净利润有所增加。公司在第四季度获得多笔债权方债务豁免,使得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全年的债务豁免收益集中体现在第四季度,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加,故各季度净利润波动与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不一致是合理的。

(十一)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3亿元,占全年销售收入56.25%,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金额2.33亿元,占全年销售收入的31.93%。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列示前五大客户名称、合作年限、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及占比、信用政策、结算周期及方式,说明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公司本年度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2、结合与第一大客户的业务往来、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说明本期收入占比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对其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回复:

中图半导体专业从事图形化蓝宝石衬底(PSS)的研发与生产,公司生产的蓝宝石单抛片为其主要原材料。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图半导体是国内规模最大的PSS生产企业,产能规模决定了其采购蓝宝石单抛片的规模。作为其核心供应商之一,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能力一直同客户保持着良好紧密的合作关系,因此承接了该客户较大数量的订单,自2018年起中图半导体成为了公司的第一大客户。2019年公司对中图半导体的销售额合计23,303.31万元,年度内共计收回货款36,670.62万元,截至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994.21万元。报告期内该客户基本在信用期内回款,截至目前,该客户应收账款均在合同账期内。

公司对该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首先,公司蓝宝石材料供应能力居行业前列,中图半导体为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PSS生产企业,其业务发展较快,自身经营发展情况良好,公司与中图半导体自建立合作关系至今一直合作稳定,并伴随其快速成长。双方合作具有历史基础,未发生过业务纠纷,未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与该客户的紧密合作,客户经营及双方合作关系均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次,公司蓝宝石单抛片产品凭借自身优异品质及公司良好的服务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客户的认可。除中图半导体外,公司亦与其他蓝宝石晶片需求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再次,公司蓝宝石单抛片业务仅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1.93%,除该产品外,公司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占比也较大,且伴随蓝宝石产品在消费类市场应用需求的增加,公司新品类蓝宝石产品的销售占比也在不断增加。在设备类产品方面,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及市场开发力度,为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新动能。因此,公司对该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关系。

四、关于财务会计信息

(十二)年报显示,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597.37万元,其中1年以上预付账款余额1,454.4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期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金额、账龄,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名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回复: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预付款项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对象名称、预付原因、事项内容、长期未结算原因。

回复:

1年以上预付款项明细:

注:预付款未超过15万元的供应商未单独列示,合并至其他供应商内,其他供应商共计29家,合计预付款106.89万元,未结算原因为合同尚在执行中。

(十三)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12亿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2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购置机器设备7,099.35万元,由在建工程转入设备类资产1,222.06万元,处置房屋及建筑物5,344.68万元,同时公司对机器设备计提减值2439.29万元、对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1,034.43万元。公司因处置固定资产形成损失506.8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新增机器设备的具体用途、公司近年来各产品产量、销量及产品线的产能利用率等,说明大额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9年新增主要大额机械设备明细如下:

上述新增固定资产主要用于我公司蓝宝石晶片的生产加工,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蓝宝石晶片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2019年度为打通部分工序产能瓶颈,提升现有产能,本期新增相应的固定资产。近几年公司蓝宝石晶片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2、对机器设备和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2019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相关资产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142号报告】,奥瑞德有限对部分机器设备和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计提减值的机器设备为研磨抛光机,设备原值为3,448.7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2,439.29万元。评估机构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设备可收回价值,并通过对其使用状况、成新率、公允价值、处置费用等情况综合评估后对设备计提了减值准备;在工程物资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预测,将原存货科目中销售可能性较低的单晶炉进行了拆解,计入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供公司单晶炉更换配件和设备维修使用。该部分配件原值为5,053.89万元,前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1,034.43万元,2019年度转入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综上,对机器设备和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具备合理性。

3、本期处置房屋建筑物的位置、面积、处置原因、购买方及损益确认情况,说明购买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为盘活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2019年度公司将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冠公司”)持有的部分房产及土地,处置给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松北土地储备交易所,公司与购买方无关联关系。该事项经秋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奥瑞德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因处置金额及相关损益情况均未达到披露标准,公司未对此事项进行单独披露,仅在定期报告中予以列示。

4、在建工程预算金额、工程进度以及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时间、转固依据;

回复: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明细:

5、在建工程其他减少3,820.57万元,说明上述减少金额产生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会计师回复:

针对固定资产,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复核并重新计算报告期内折旧费用的计提和分配;

(3)抽样检查固定资产增加的合同、发票、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付款回单等原始凭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抽样检查固定资产减少的合同、发票、处置决议文件等原始凭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对固定资产实施现场监盘,关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确认是否存在固定资产损毁、闲置等情况;

(6)同管理层讨论未来固定资产的使用计划。复核管理层在固定资产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参数、假设,并关注较上年是否有重大差异及合理性。结合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判断未来固定资产为公司带来的现金流量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7)获取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针对在建工程,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询问公司管理层报告期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情况,并与获取的在建工程明细表进行核对;

(3)对在建工程实施现场监盘,检查现场状况是否与公司在建工程台账记录相符,了解项目施工情况及完工进度;

(4)检查在建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告,对比在建工程立项资料确认完工进度及预算使用情况;

(5)抽样检查在建工程增加的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领用或申请表、付款单据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抽样检查已完工项目转固及其他转出数的结算报告书、处置相关原始凭证等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期采购机器设备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方面的财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十四)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研发投入合计8,878.9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2.17%,其中费用化支出3,835.69万元,资本化支出5,043.27万元。公司研发支出中材料费及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占比较大,此外,部分研发项目开发支出发生额为负值。请公司补充披露:

1、详细列示在研项目所处的研发阶段,预计研发完成时间、预算研发投入、已投入金额,说明研发投入金额变动的合理性;

回复:

由于研发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本表中以序号代替研发项目名称。

2019年度投入研发费用共计8,878.96万元,同比2018年度研发费用降低2,199.82万元,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适当削减了部分研发投入。

2、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划分的具体依据,以及资本化研发支出的确认时点和依据;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第7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结合研究与开发的定义,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为:

研发项目处在研究分析、数据采集、调研阶段为研究阶段;

建立在前期的研究阶段基础之上,开始领用材料、使用设备、投入较多技术试验人员,且预计能形成专利技术、实用新型或专有技术阶段为开发阶段。

公司目前对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主要依据如下:

(1)公司研发项目组在项目立项时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计划书,并根据项目计划书的研发进度,由公司研发副总经理、研发部长结合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基础进行判断,在公司已有技术成果上进行开发,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的规定。

(2)项目开发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新技术、新工艺。相关专利技术将应用于企业中,开发出全新产品,推向市场。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的规定。

(3)研发人员实力雄厚,技术过硬,技术方面和资金方面可支持无形资产开发。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的规定。

(4)当年设立的研发项目,公司根据研发项目需要攻克的关键技术、技术(工艺)路线和进度要求,对研发项目所需人员情况进行项目的编制及人员指定,并对研发项目人员费用、材料费用、研发设备的折旧费用,使用的专利技术摊销情况等进行专项归集。研发费用专账核算,并且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规定。

3、研发支出中材料费较高的原因,是否符合研发实际需求;

回复:

公司研发项目中的设备制造研发及材料加工工艺研发,均需不断投入原材料验证设备及工艺研发成果,因此在研发过程中,研发试验对材料的使用消耗较大,研发过程中原材料废损的情况也较多。此外,研发所用材料多为非常规标准,采购单价较高,上述原因导致研发支出中的材料费较高,符合研发工作的实际需求。

4、结合研发支出中固定资产折旧对应资产的具体名称、用途及折旧计提情况,说明将上述折旧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之间任意调整的情形;

回复:

上述设备、厂房为公司研发项目所必备条件,因公司各项研发试验对固定资产的使用频次较高,消耗较大,公司研发中心使用单独的研发厂房、研发设备,研发所用厂房及设备与生产性厂房及设备明确区分,分别管理、单独核算,不存在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之间任意调整的情形。

5、部分研发项目开发支出发生额为负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部分研发项目开发支出发生额为负值主要为前期预计提人工费与本期实际发放存在差异,且差异金额较小均在发放当期进行调整。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在立项、研究、开发与验收阶段的划分、资本化条件确定、费用归集、分配及核算等相关活动是否具备健全的控制制度。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公司研发项目在研究与开发阶段之间的划分是否合理;

(3)检查公司本年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是否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是否取得了相关的技术成果并具有经济效益,所取得的技术成果是否与前期的研发投入相关,确认无形资产的金额是否准确;

(4)检查研发支出项目会议纪要、立项文件以及阶段性成果、项目报告等,通过这些资料,佐证公司的研发项目是否真实存在、立项程序是否完整有效;检查研发支出的入账原始凭证,查实是否按照制度准确归集并核算研发费用中材料费用、折旧费等,是否将应计入生产成本的料、工、费等支出计入研发费用;

(5)检查固定资产折旧分配表、材料领用明细表,查实是否有研发耗费,是否与研发费用中归集的折旧费和材料费金额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列示以及研发支出构成具备合理性。

(十五)年报披露,公司财务费用为-333.30万元,同比减少101.24%,主要由于本期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豁免、金融机构利息下调所致。报告期内利息支出1.25亿元,利息收入1.31亿元,其中利息收入增幅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豁免、金融机构利息下调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有息负债规模等,说明利息支出变动的合理性;

回复:

2018年、2019年大额利息支出明细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在2019年度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债权人豁免公司高额利息,导致2019年度利息支出低于2018年度利息支出。

2、说明利息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2019年度利息收入13,183.87万元,同比增长19,786%,主要由于公司2019年8月23日与控股股东签订资金占用利息费用承担协议,约定因与债权人朱丽美、王悦英、金丰典当违规借款导致公司及所属公司承担的相关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均由控股股东向公司全额补偿。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违规借款产生的相关利息金额共计13,091.86万元,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左洪波13,091.86万元;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3,091.86万元。

因上述原因,公司2019年度利息收入大幅增加。同时,由于控股股东个人逾期债务较大,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已全部被冻结(轮候冻结),且其个人资产也属于受限状态,考虑到控股股东目前个人偿债能力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本年度对该项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师回复:

针对财务费用,我们主要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投融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贷款合同、相关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和利息测算表,复核公司利息测算结果,对重要贷款和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进行重新测算,确认公司利息收支金额是否准确;

(3)获取并检查相关非金融机构的利息豁免协议、和解协议、利息承担协议,重新计算利息豁免金额,确认公司利息豁免收入是否准确;

(4)分析银行借款累计余额和非金融机构借款累计余额对应的利息支出,评估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5)分析银行存款累计余额对应的利息收入,评估利息收入的合理性;

(6)分别抽查利息收支样本,检查记账凭证、存款银行结息通知单、贷款银行利息扣划单,确认利息收支是否准确;

(7)分别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利息收支记录抽取样本进行检查,查验利息收支的截止性认定;

(8)对银行及非金融机构发函,分别函证相关账户余额及豁免条款,并取得回函;

(9)获取公司与左洪波之间因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承担协议,并重新测算相关利息收入。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发生较大变动具备合理性。

(十六)年报披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2.61亿元。公司2017、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2019年虽通过债务豁免收益扭亏为盈,但营业利润依旧为负。请公司补充披露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金额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6,106.97万元,主要分布在以下各子公司,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营业利润分别为99.52万元、-298,991.61万元、-10,523.39万元。2018年度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于该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78,818.69万元,且2018年公司高息借款较多,财务费用大幅增加,2018年度财务费用共计26,879.59万元。2019年度虽因债务豁免获得较大额度的投资收益,,但是公司计提了大额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5,447.06万元。因此,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均为负。

2019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且公司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谈判,解决了大部分高息债务问题,缓解了公司财务压力。公司计划逐步调整产品结构,深挖蓝宝石产品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应用潜力,并在新品研发和市场开发方面做了大量布局。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做好主营产品蓝宝石材料、3D玻璃热成型设备、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等产品的研发储备,依托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效率,加强控制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实现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后续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加强管理,不断提升主营产品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认为未来期间将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确认合理。

会计师回复:

针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我们主要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讨论未来五年的盈利预测,评估管理层各项指标的选取标准及考虑因素是否合理;

(2)查阅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汇算清缴资料;

(3)复核并重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经核查,公司营业利润为负数主要因为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以及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我们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合理的。

五、其他事项

(十七)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根据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借壳上市时对2015-2017年公司的业绩承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海通证券核查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需分别履行233,223,515股、157,483,093股的上市公司股份赔偿义务,截至目前,由于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个人资产权利受限,导致业绩赔付承诺超期未履行。请公司披露: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补偿方按照前期重组承诺进行补偿的具体解决方案;

回复: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补偿年度内,如注入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重组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增发股份和标的股份)进行补偿。补偿的股份应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若上市公司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业绩承诺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将该等补偿股份无偿赠送给上市公司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奥瑞德原全体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获赠股份。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出具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注入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亦已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在注入资产补偿期限届满的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及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30日内,向各业绩承诺方发送了履行相应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的通知。在发出业绩补偿通知后,公司及中介机构持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公司高度重视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但由于第一顺序补偿义务人中左洪波、褚淑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下资产和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冻结(多次轮候冻结)状态,因此虽其赔付意愿明确,但由于上述原因,补偿事宜截至目前尚未实施。公司多次敦促第一顺序补偿义务人尽快解决个人股份及资产受限问题,完成业绩补偿义务。同时多次探讨并多方咨询,希望寻求切实可行的业绩补偿的实施方案。

2、公司是否对上述事项制定应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回复:

鉴于业绩承诺方左洪波、褚淑霞正在努力解决其资产受限事项,并确有补偿意向,同时业绩承诺方左洪波先生在公司战略、产业方向及技术升级等方面能给予公司专业指导意见,并能积极协调相关债权人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将综合相关情况的解决进度,积极寻求切实可行的赔付方案并在有切实可行的业绩补偿方案后组织安排启动相关的赔付程序。若上述事项明确可进入实施期但业绩承诺方仍未能实施业绩补偿,则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措施等手段进行追偿。公司将持续密切地与各补偿义务人进行沟通交流,督促相关问题的解决,尽早启动业绩补偿审议程序,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八)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大额逾期债务。请公司补充披露:

1、截至目前逾期债务的偿付情况,后续解决逾期负债的具体安排和资金来源等;

回复:

目前,公司主要逾期债务情况如下:

(1)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向奥瑞德有限发放贷款2.4亿元,贷款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2日,该笔贷款已逾期,交通银行已对公司提起诉讼,一审已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公司已提出上诉。

2018年起,公司各债权方在当地政府组织下成立了公司债委会,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帮扶态度。最近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各债权机构在听取汇报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商讨与研究后,达成如下一致意见:重申了债委会成员单位要落实债委会会议决议的要求,稳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对企业存量到期贷款进行正常还本续贷或无还本续贷,简化续贷程序,不抽贷、不减贷,不诉讼、不查封。交通银行亦是公司债权委员会成员。公司正在积极与其沟通后续偿债方案,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具体方案。

(2)芜湖华融:2017年5月26日,芜湖华融兴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向奥瑞德有限发放贷款2亿元,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18年5月25日。由于公司未能按约偿付本金,形成逾期。经过与对方积极沟通,于2018年6月29日与华融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仅偿还了100万元本金,剩余本金1.99亿元未支付。2019年2月公司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2020年底前分阶段偿还上述贷款,自和解协议签订后公司积极筹措资金按协议约定偿还借款,但由于公司资金短缺,约定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的1,000万元未能履约。截至目前,公司尚余19,400万元本金尚未支付。

(3)武汉当代:2017年11月29日奥瑞德有限向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7年11月30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于公司未能按约偿付本金,形成逾期。该笔借款逾期后公司积极与对方沟通,并于2018年3月前通过自筹资金归还本金1,223.60万元。武汉当代对公司提起诉讼后,2018年6月28日公司与武汉当代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偿还本金500万元,后由于资金紧张未能履行和解协议约定。2019年1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其证券账户资金共计197,411.93元被强制划转。2020年5月14日,左洪波持有的奥瑞德951,800股股份被强制卖出,卖出金额1,768,357.60元,上述资金共计1,965,769.53元用于清偿武汉当代的债务,目前该笔借款逾期本金6,276.40万元 。

(4)国都控股: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与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5亿元、7,500万元认购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2.2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书面保证合同,信托计划结束后,杭州尊渊尚欠国都控股42,895,544.49元本金,2019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杭州江干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104民初4265号一审判决,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度公司将42,895,544.49元计入其他应付款。2019年度已计提利息7,828,436.87元,该笔债务第一债务人为杭州尊渊,公司在与各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此事,争取将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针对上述逾期债务,公司正积极与各债权方就债务和解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力争稳妥解决债务逾期事项,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积极扩大融资渠道,全力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偿还到期借款。

2、结合一年内债务到期情况,说明相关偿债安排和资金来源,以及逾期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融资的影响;

回复:

2019年12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债务(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明细如下:

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进一步开拓市场,培育客户,争取通过销售回款、扩大融资渠道等方式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就延期支付、债务减免等事项进行协商,避免新增逾期债务,并力争尽快解决已逾期借款事宜。

公司逾期借款已对公司的企业信用造成负面影响,各金融机构对公司偿债能力持审慎态度,影响了公司的后续融资工作,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但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各方沟通,争取尽快解决逾期借款事宜,消除不利影响。

3、分析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回复: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135,594.08万元、流动负债余额236,449.19万元,流动比率57.35%,公司流动性较差。目前已有逾期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62,503.61万元,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公司正与各债权方积极协商后续债务和解事宜。同时,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一年内到期金融负债本金金额95,062.79万元,到期日前如不能按期偿还或办理完成续贷手续,将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并可能面临新的债务诉讼。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涉及诉讼事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部分账户及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与债权方沟通,争取尽早达成和解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