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金洲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20-62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集团”)名下持有的公司334,000,000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42.46%,占公司总股本的15.73%,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处于股份质押状态。
2、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的《告知函》:控股股东九五集团名下所持有的“金洲慈航”(证券代码:000587)首发后限售股334,000,000股将被司法拍卖。
具体事项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6日10时至2020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3/一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二)拍卖标的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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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1、以2020年04月28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为实际起拍价。经深圳市永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金洲慈航”(证券代码:000587)无限售流通股334,000,000股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04月28日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49,586,176元,详见深永评报字(2020)02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股权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额的30%。
(二)竞买人条件
1、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2、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前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六号窗口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权利现状为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权利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股票,成交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向证券登记结案机构送达过户裁定及协执,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程序自行询问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票变更规定有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3、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包括欠费等)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5、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成为该上市公司股东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6,676,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处于股份质押状态。
2、本次司法拍卖若成功实施,九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452,676,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1%,该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与九五集团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一定独立性,九五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20-61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金洲慈航,证券代码:000587)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转让所持有控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租赁”)90%股权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叶”)100%股权。目前公司已与北京首拓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就转让丰汇租赁股权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与深圳市兰瑞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进展情况
因2019年年报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了工作严谨,目前正根据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全面复核审计评估各项数据。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本次转让丰汇租赁和东莞金叶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有关各方就重组方案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截止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全面复核各项数据,我们将积极推动,争取本次资产重组工作早日完成。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签署关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正式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股票简称:*ST金洲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20-6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再次延期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5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7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0 年 5 月 2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涉及需披露事项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问询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鉴于《关注函》需要核查及回复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5月28日,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5日回复《关注函》(详见5月28日《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53)。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于不晚于2020年6月12日前(含当天)完成关注函回复并披露。
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关注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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