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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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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0-022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9,600,000股,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070,000股,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王卫东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6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1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卫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即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4,400,0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其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28日,大宗交易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180天内。且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王卫东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其持股数量将被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合并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合并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卫东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180天内;

(2)上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3)自本公告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卫东先生承诺如下:

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王卫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还做出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卫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0-021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20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卫东、曲江亭现金分红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98号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1-57783232-8726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