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
1、免去陈岩先生财务负责人的职务,陈岩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刘晓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免去别必凡先生副总经理的职务。同时聘任BAI XIAOSHU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668号),截至2020年5月12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为49,789,412.07元。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89,412.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辽阳市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营口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及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增资或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源电力”)拟租赁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能源”)的建筑物屋顶并建设5.9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采用免费租赁方式,所发电能优先供屋顶业主海宁晶科能源使用,富余电能在项目接入公共电网后反送上网,电能相关收益(包括政府补贴、碳减排收益等)由浙江晶源电力享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600万kWh,运营期限25年。预计25年运营期所发生的售电服务总金额约8,750万元,平均每年的交易金额约35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安晶科电力”)拟租赁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晶科能源”)的建筑物屋顶并建设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能优先供屋顶业主滁州晶科能源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电费收入、碳减排收益及政府补贴等)由来安晶科电力享有。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量约1000万kWh,运营期限25年。预计25年运营期所发生的售电服务总金额约16,250万元,平均每年的交易金额约65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选举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胡建军先生、白哲先生和Neil Edward Johnson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时将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选举丁松良先生、彭剑锋先生和韩洪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时将对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728,700,165.51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496,299.89元。董事会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765,501,922股。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668,551.89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25%。
公司此次现金分红水平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兼顾了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以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该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高唐齐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受高唐县齐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唐齐盛”)的委托,公司负责高唐齐盛60MW EPC项目建设。高唐齐盛拟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以满足高唐齐盛60MW EPC项目建设期间设备采购的资金需求。
为促进公司业务开展以及推动该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高唐齐盛向中广核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直租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股东以其持有的被担保人全部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为高唐齐盛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间接持有铅山县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铅山晶泰”)30%的股权。晶科有限拟以30%出资比例为铅山晶泰向工商银行南昌都司前支行申请人民币18,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金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本次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和李仙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重新制订《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6月29日(周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高唐齐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提名选举李仙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02《提名选举陈康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03《提名选举李仙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04《提名选举胡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05《提名选举白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06《提名选举Neil Edward Johnson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01《提名选举丁松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7.02《提名选举彭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7.03《提名选举韩洪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8.01《提名选举曹海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8.02《提名选举肖嬿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06月0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上午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9,789,412.07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辽阳市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营口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及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售电服务,有利于加快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力度,优化业务结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售电服务,有利于加快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力度,优化业务结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同意提名选举曹海云先生和肖嬿珺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以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该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有限为参股公司铅山晶泰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和光伏业务的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6月修订)》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 06月0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综合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
1、免去陈岩先生财务负责人的职务,陈岩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刘晓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免去别必凡先生副总经理的职务。同时聘任BAI XIAOSHU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感谢陈岩先生、别必凡先生在担任相应职务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06月09日
附件:上述人员简历
BAI XIAOSHU先生 男,加拿大国籍,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1997年,任德意志银行香港办事处联席董事;1997年至2001年,任奥格登能源亚太有限公司(现卡万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比利时特克贝尔亚洲有限公司副总裁;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任菲奈特软件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6年5月至2012月5月,先后任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任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兼海外项目负责人;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海外项目事业部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项目事业部负责人。
刘晓军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8月至2012年2月,任青岛海尔集团国内销售区域财务经理,2012年3月至2017年6月,任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晶科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98,371,069.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5日,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晶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同意晶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06月0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9,789,412.07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98,371,069.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668号),截至2020年5月12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为49,789,412.07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815,827.17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3,973,584.90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89,412.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时,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66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晶科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89,412.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9,789,412.07元。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06月0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首次公开股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晶科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98,371,069.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其中,“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辽阳市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阳鸿盛”),“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营口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鸿盛”),“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鸿盛”)。
三、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情况概述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此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辽阳鸿盛、营口鸿盛及宝应鸿盛以资本金出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增资或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增资或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辽阳市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3日
住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工人路15栋4单元2号
法定代表人:邹志广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智能电网开发和利用服务;能源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光伏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营口晶旺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辽阳鸿盛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阳鸿盛总资产人民币89.5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0.50万元;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2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辽阳鸿盛总资产人民币89.6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0.67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营口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白路17甲
法定代表人:邹志广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智能电网开发和利用服务;能源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光伏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营口晶旺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营口鸿盛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营口鸿盛总资产人民币0.1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0.71万元;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36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营口鸿盛总资产人民币0.2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0.94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0日
住所:宝应县柳堡镇工业集中区艳阳大道
法定代表人:邹志广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智能电网开发和利用;能源信息咨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活动)、技术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横峰县晶安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宝应鸿盛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应鸿盛总资产人民币68,093.7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076.08万元;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99.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21.51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宝应鸿盛总资产人民币67,205.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698.82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95.8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7.26万元。(2020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下转1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