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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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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2020年6月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3,400.00元(含税),转增66,136,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31,476,000股,该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于2020年6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为231,476,000元,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

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在额度范围和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实施。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3,400.00元(含税),转增66,136,00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476,000股,该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于2020年6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为231,476,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6月8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前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6,500.58万元,公司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5.75%。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33,500.58万元及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3,00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鸿远电子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鸿远电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6月8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实施。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在现金管理项目实施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6,500.5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2.29%。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33,500.58万元及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43,000.00万元。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和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3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

至2020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 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创思电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创思电子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本次创思电子接受关联人担保,公司及创思电子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刘利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担保期限: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62%,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7%;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6%,其余3,000万元为公司向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