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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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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0-016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0年6月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公司拟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及表决过程中关联方公司董事李安民、陈文俊、黄智勇、闫栋和陈之超进行了回避。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上述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临时公告2020-017。

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安民、陈文俊、黄智勇、闫栋、陈之超和芮斌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蔡敏勇、李川和徐志翰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对曲列锋、黄艳、李易和马勇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完善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曲列锋、黄艳、李易和马勇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各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3.1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李安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2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陈文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3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黄智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4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闫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5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陈之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6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芮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7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蔡敏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8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李川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9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名徐志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关于公司董事津贴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地区上市公司津贴水准, 拟自第十届董事会起对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由8万元(含税)/年/人和5万元(含税)/年/人,统一调整至10万元(含税)/年/人,由公司按季度发放,并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当日公告:临2020-018。

同意11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安民,男,1969.12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曾任上海市电话局总师室主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上海市电信公司总师室总工助理、新业务开发处处长,东区电信局局长、党总支副书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无线产品部副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创新业务事业部(信息安全部)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陈文俊,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西省南昌市电信局城中分局局长,吉安市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电信公司计划建设部副主任、主任,电信南昌市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西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电信集团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电信集团市场部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黄智勇,男,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毕业,工程硕士。曾任武汉市电信局技术服务分局计算机部主任、多媒体信息局局长助理、数据通信局局长助理、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数据通信局副局长兼主任工程师,中国电信集团企业信息化部规划标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交流)。现任中国电信集团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闫栋,男,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实业管理部辅业改制处处长、协调发展处处长,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组成员,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实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实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陈之超,男,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 高级工程师,浙江大学硕士毕业。曾任温州市电信局通信建设部副主任、主任,温州市电信局局长助理,浙江省电信公司温州市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号百商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芮斌,男,1970年5月出生,上海同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曾任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合作部经理,上海文广东方宽频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百视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为消费者BG副总裁,华为终端公司首席战略官,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兼职导师,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顾问,海尔智能家庭顾问,TCL工业研究院顾问。现任深圳前海芮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脉聚源(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上海至胜智能科技股份公司(839517)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蔡敏勇,男,195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本科毕业,曾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企业干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主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总裁,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长,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现任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川,男,196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朗讯科技公司(美国)市场经理、UT斯达康(中国)通讯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移数通电讯有限公司(中国)首席运营官、百视通公司创始CFO。现任华人文化(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志翰,男,1963年7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会计)博士,会计学副教授。1987年7月起,就职于复旦大学任教,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兼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会计学副教授,兼任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0-017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拟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利息收入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45万元左右。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8层

3.法定代表人:朱敏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O1GMFHXA

6.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6H211000001

7.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8.股东情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占比7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亿元,占比15%,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5亿元,占比15%。

9.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760,257.34万元,总负债1,257,698.70万元,2019年总收入19,096.36万元,;净利润2,558.64万元。

三、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中国电信持有公司51.16%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电信持有公司4.13%股份,与中国电信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系中国电信、中电信的关联企业,财务公司系中国电信、中电信的关联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可以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提供担保;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委托贷款;

(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公司的存款;

(8)对公司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经批准的保险代理服务;

(10)承销公司的企业债券;

(11)公司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2)中国银保监会许可的其他服务。

2、定价原则

(1)关于存款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所给予的存款利率将等于或高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所给予的利率条件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所给予的利率条件相同。合约期内,公司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公司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财务公司签发合法有效的书面通知,明确其超出最高存款限额之存款款项向其指定银行账户汇划事宜。财务公司应在与公司确认该等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等书面通知完成对应款项的汇划。

(2)关于贷款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及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所收取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低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所给予的利率条件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发放同期限同种类贷款所给予的利率条件相同。

合约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乙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向甲方集团提供贷款服务,不要求甲方集团以其任何资产或安排其他方式为其贷款服务提供担保。

(3)关于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及贴现、转账结算、结算及清算方案设计等除存款、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并相应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或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并参照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标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所收取手续费标准将等于或低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公司所收取费用标准应与财务公司就同种类其他金融服务向其他成员单位收取费用标准相同。

有关其他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且具体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项下的原则、条款以及《上市规则》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3、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需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为2020年6月21日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续期事宜。

(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4)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五、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1、财务公司负责保障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 年以上未偿还;

(4)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3、公司向财务公司提出授信申请,财务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合法持有北京银保监局办法的《金融许可证》,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和长远发展。公司认为,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安民、陈文俊、黄智勇、闫栋、陈之超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2020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上述协议相关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以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本次关联交易为前次交易的正常延续,双方仍然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曲列峰、黄艳、李易和马勇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为前次交易的正常延续,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即中国电信、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电信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8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5号楼(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九届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监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九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临2020-007、临2020-008、临2020-009、临2020-012及临2020-014和临2020-016、临2020-017及临2020-01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1.00、议案12.00、议案16.00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3、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9:00-11:30,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自理;

2.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20楼;邮编:200060;联系电话:021-62762171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0-019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九届十八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一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推荐,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王瑜、窦莉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因工作变动和任期届满,周响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及监事会对周响华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完善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以上2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核董事会议案提交内容及程序合规性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资料,并列席了该次会议,对该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各项议案内容的审议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6月8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瑜简历:

王瑜,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曾任中国联通总部财务部账务结算中心副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会计处副处长、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财务部税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2、窦莉萍简历:

窦莉萍,女,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财务部高级督导兼副总经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任、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审计部高级督导兼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号百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