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两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7,023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前述回购注销业务办理完成前,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应对拟回购注销但尚未完成手续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原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同意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8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01,223股、回购价格为19.86元/股,2019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15,800股、回购价格为22.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律师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二、本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原则具体如下:
(一)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原则,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后离职人员名下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情况,2018年激励计划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223股调整为141,712股,回购价格由19.86元/股调整为13.97元/股,2019年激励计划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5,800股调整为162,120股,回购价格由22.05元/股调整为15.54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毕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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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调整,未改变激励计划方案,亦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