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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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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0-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0-02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上统称“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出席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3、出席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H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克兴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于增彪、贲圣林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姚宇、李燕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肖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盛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议案的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2、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涉及重大事项议案的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8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第9项至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公司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公司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H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9项至第11项议案,以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涉及关联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拟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5、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的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票数处理,不计入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张绿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许敏律师和张绿茵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委任为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0-02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遵循《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3月24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9月23日-2020年3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本次自查期间,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的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声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并不知晓任何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筹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0-02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以书面议案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签署决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委任肖耿先生和盛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委任盛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委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黄克兴先生、于竹明先生、于增彪先生、盛雷鸣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黄克兴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2、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姜省路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于增彪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于增彪先生、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姜省路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8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7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6月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的议案》。

公司是中低值耗材和高值耗材完整布局的医疗器械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之一为医疗及健康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受2020年全球范围内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刺激,世界各国对公司的主营产品丁腈手套、PVC手套等各类医疗防护用品的需求暴增,产品供不应求,产能极度紧张。同时,随着全球感染人数的持续上升和范围的持续扩大、众多国家新冠疫情发展态势的不断反复,预计全球对防护用品的旺盛需求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医用防护手套作为唯一的手部隔离防护用品,也成为各国健康防护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体系中的主要产品之一。丁腈手套因其优异的防护性、拉伸强度、贴手舒适性和广泛的应用领域等特性,成为近年来医疗及防护手套各品类中增速最快的高端品种,因此公司近年来将丁腈手套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基于此,公司拟在山东淄博及山东省外或“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建设 “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合计338,650万元,按照年销售额449,052万元核算,静态投资回收期5.5年(含建设期,该回收期为按照正常情况测算;在当前抗击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预计项目的销售额将大幅增加,回收期将大大缩短),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的投资额为预估值,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实施后实际使用资金为准。

山东淄博规划“1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建设总周期初步确定为2年,分两期建设,拟于2020年三季度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5月一期试运行,2021年12月二期试运行。

山东省外或“一带一路”国家规划“2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建设总周期初步确定为3.5年,分3期建设,预计一期2021年11月试运行,2021年12月投入生产;预计二期2022年11月试运行,2022年12月投入生产;预计三期2023年11月试运行,2023年12月投入生产。

审慎起见,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根据市场的需求、运营情况和董事会综合论证进行适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投资建设“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7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中低值耗材和高值耗材完整布局的医疗器械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之一为医疗及健康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受2020年全球范围内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刺激,世界各国对公司的主营产品丁腈手套、PVC手套等各类医疗防护用品的需求暴增,产品供不应求,带来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产能极度紧张。同时,随着全球感染人数的持续上升和范围的持续扩大、众多国家新冠疫情发展态势的不断反复,新型冠状病毒呈现出可能长期与人类社会共存的趋势,公司预计全球对防护用品的旺盛需求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同时,新冠疫情也结构性地提升了各个国家、社会、机构对健康防护的意识与理念,并开始完善应急能力体系;医用防护手套作为唯一的手部隔离防护用品,起到双向隔离防护作用且没有可替代产品,因此也成为各国健康防护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体系中的主要产品之一。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不仅全球各个应用场景对医疗及防护手套的需求存在急剧拉动,同时也催生了全球产业链重构的重大战略机遇。疫情发生之前,医疗及防护手套的全球主要产能约三分之二在东南亚,三分之一在中国。医用手套作为产业链配套要素较高的产业,在新冠疫情冲击下,部分国家和地区的产业链配套资源受到较大影响,制约了医用手套产能的有效发挥;而中国作为产业配套要素最齐备的大国,国家优势明显,在全球疫情抗争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因此,本次疫情催生出了医疗及防护手套行业发展的重大拐点与战略性机遇。

公司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已于2019年8月2日和2019年9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4,404万元,其中约6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40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和“第三期20亿支健康防护(新型手套)项目”。虽然2019年中美贸易争端尚未尘埃落定,但因公司对行业发展的持续信心,已于2019年10月份用自有资金提前启动了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且一期“年产25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于2020年4月28日顺利投产,为缓解极度紧张的产能增添了部分助力。同时,公司在2020年2月份又全面启动了可转债募投项目之“年产20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和“第三期年产20亿支健康防护(新型手套)项目”,于2020年2月11日公告了“6,000万副/年手术手套项目”,以及利用原有场地新增“12.5亿支/年TPE防护手套”等项目,但公司从掌握的市场供需情况判断,在上述项目投产后,仍远不足以满足全球市场对防护手套产品的持续旺盛需求,因此需要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实行进一步的资本支出计划。

近年来,丁腈手套因其优异的防护性、拉伸强度、贴手舒适性和广泛的应用领域等特性,显现出长远的发展潜力,成为近年来医疗及防护手套各品类中增速最快的高端品种,因此公司近年来将丁腈手套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在此次全球新冠疫情的抗击过程中,丁腈手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球市场对丁腈手套的需求尤其旺盛。基于此,并综合如下原因和公司具备的竞争优势,公司拟在山东淄博及山东省外或“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建设总额为“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投资金额合计338,650万元:

第一,公司通过10年持续不懈的自主研发,已成为全球最领先的自动化智能化工厂。公司近年来在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方面的技术储备陆续实现重大突破:包括自主研发的自动配料系统,全自动手模在线点数器,全自动包装,全自动物流,全自动仓储系统,全自动温度和工艺参数控制系统,实时在线监测技术等,已实现从原料进来到产品出去全流程的自动化。同时公司在电力系统管理的科学性、以及人机交互等方面也实现了跨越式提升,向智能工厂的全面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整个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关键工序的智能化基本得以实现,正在向无人化工厂、智慧工厂的发展目标迅速迈进。一系列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方面的突破和积累,都将运用在拟建设的丁腈手套项目中,将使得公司在全球医疗及防护手套行业的竞争中,拥有效率、稳定性、质量与成本方面异常强劲的竞争优势。

第二,自备热电厂以及原料供应链的优势得以为公司产能扩张保驾护航。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自有热电厂,自主发电与蒸汽可以实现热电联产一体化战略,使公司在能源结构上有极大的便利和成本优势;同时,蓝帆集团下属企业还可部分供应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使公司拥有产业链的配套优势,作为全球行业内唯一拥有自备能源与相关供应链的手套制造商,对运营效率,成本与对行业变动趋势和上下游的定价权都有更强的比较优势。

第三,本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国际化和全球化产业布局的战略优势。公司拟在山东淄博、山东省外或“一带一路”国家布局医疗及防护手套的生产基地,一方面顺应国家支援中西部大开发战略,充分利用各地产业政策优势(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能源优势、税收优势等),同时也充分利用下属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柏盛国际”)在东南亚一带的资源与品牌影响力和地缘地理优势,沿一带一路国家布局,形成多元化、跨国生产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分散和防范集中生产的风险,提高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的产能,增强公司行业竞争优势。

第四,本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落地执行。公司从2016年以来就确定了“A+X”的发展战略,即“健康防护”+“医疗器械”双轮驱动,并按该战略持续推进落地实施。此次拟实施的“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既是贯彻公司既定的健康防护领域的业务发展战略,也是响应全球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市场出现的全新变化和状况,目的是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医疗及防护手套的行业龙头地位,提升公司的长远持续盈利能力。该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后,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的总产能将达到近600亿支/年,将涵盖包括医疗用丁腈手套、PVC手套、乳胶手套、手术手套,以及餐饮行业、实验室、电子加工、家用、民用、美容美发、宠物护理等各种应用领域全系列产品,成为全球手套品类最全,产业布局最合理,拥有最完整产业链条的公司。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的议案》。

此次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交易金额338,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6%,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或子公司

3、项目概述

该项目规划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其中,山东淄博规划项目产能为100亿支/年,山东省外或“一带一路”国家规划项目产能为200亿支/年,项目的投资额为预估值,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实施后实际使用资金为准。

为了减少风险,提高速度,公司的子公司拟与朱虎先生共同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设立淄博腾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目的为拟在越南实施建设“8亿支/年PVC手套项目”,以小型PVC手套项目先行试水,为公司熟悉越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积累经验,为后续市场开拓和布局大型项目奠定基础;同时启动公司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布局,推进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业务全球化生产进程。

4、项目收益及回收期

按照投资338,650万元,年销售额449,052万元核算,静态投资回收期5.5年(含建

设期,该回收期为按照正常情况测算;在当前抗击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预计项目的销售额将大幅增加,回收期将大大缩短)。

基于上述,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该项目收益是根据现有数据及在对未来防护手套市场预测的基础上测算的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不能完全等同于该项目建成后的实际财务指标。

5、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38,650万元均由企业自筹。

6、项目建设周期

山东淄博规划“1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建设总周期初步确定为2年,分两期建设,拟于2020年三季度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5月一期试运行,2021年12月二期试运行。

山东省外或“一带一路”国家规划“2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建设总周期初步确定为3.5年,分3期建设,预计一期2021年11月试运行,2021年12月投入生产;预计二期2022年11月试运行, 2022年12月投入生产;预计三期2023年11月试运行,2023年12月投入生产。

审慎起见,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根据市场的需求、运营情况和董事会综合论证进行适时调整。

7、项目建设地址

山东淄博及山东省外或“一带一路”国家。为加快新冠疫情后的经济复苏,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出台优惠的经济政策进行大力招商,公司也先后到全国各地、一带一路国家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各地政府都保持着密切沟通,后续将综合评估招商政策和营商环境确定后期建设地址。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6年,公司明确了第四个五年发展规划与战略,即向健康防护与医疗健康方面发展的“A+X”战略,积极构建“中低值耗材+高值耗材”的产业布局,其中“X”领域指的是通过并购进入医疗器械的高值耗材领域。公司于2018年成功完成对柏盛国际的并购,在“X”领域的战略实现了落地,并依托柏盛国际集团搭建了心脑血管事业部,目前正在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在心脑血管领域的发展。其中的 “A”战略,目标是将公司由单一产品,拓展为健康防护系列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从全球手套大王向中国健康防护领军企业拓展。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健康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相关国家和地区人权、立法保护等政治因素,全球范围内医疗及防护手套的需求量在快速增长。因新冠疫情爆发,同时受美国流感、非洲埃博拉病毒等疫情影响,包括丁腈手套在内的一次性手套需求量激增,在全球范围内均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且预计未来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

本次投资建设“300亿支/年健康防护(丁腈)手套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的产能,增强公司行业竞争能力;同时该项目将实现与现有医疗及健康防护产品更好的协同,巩固中低值耗材业务布局,提升“蓝帆=防护”的品牌效应,使公司品牌影响力及行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降低相关业务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业务将进一步得以拓展,丰富产品品类,提高产出与收入,确保后续业绩稳定增长。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2018年以来,受到上下游供需关系周期性变化的影响,丁腈胶乳的价格呈现一定区间的波动。同时,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上下游供需关系周期性变化影响,丁腈手套销售价格亦呈现一定波动。未来若上述原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在对市场趋势准确研判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重趋势、轻价格、波段化运作的采购战略,始终保证公司以较低成本使用主要原材料,在市场竞争中尽可能占据低成本的竞争优势,降低原材料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会积极关注上述项目的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7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实施建设

“8亿支/年PVC手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是中低值耗材和高值耗材完整布局的医疗器械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医疗及健康防护用品、心脑血管介入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基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海外疫情的持续发酵,市场对医疗及防护手套需求量大幅增加、供需存在明显缺口,且预计未来将持续一段时间。

公司的医疗及防护手套业务有成熟的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疫情过后以及后续市场对于医疗及防护手套产品的需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拟与自然人朱虎先生共同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设立淄博腾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越医疗”或“投资标的”,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腾越医疗设立的主要目的为拟在越南实施建设“8亿支/年PVC手套项目”,为公司在越南市场的开拓奠定基础,推进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业务全球化生产进程。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交易金额在董事长的审议权益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74109849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5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炮公路448号6幢272室

营业期限:201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4日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纸浆制品、地板、装饰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一般劳防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石材、木材、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从事手套制造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

2、姓名:朱虎先生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30519750124****

住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号***号楼***单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拟申请注册的主要信息

企业名称:淄博腾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

拟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工业区内

主要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的信息为准。

2、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朱虎

乙方: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越南平安国际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平安包装”)

三方于2020年6月8日签署《8亿支PVC手套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在淄博合资设立从事PVC手套防护产品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一淄博腾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以现金形式出资,甲方出资2,000万人民币,乙方出资500万人民币。

2、甲方担任腾越医疗董事长职务,并委派专业人士担任出纳职务,负责办理手套项目建设所需的在越南的批准、许可、注册登记、备案、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证;最大程度地获取所有投资相关的利益和优惠;协助丙方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事项。

3、乙方委派专业人士担任腾越医疗财务职务,负责对腾越医疗产品的销售提供销售渠道、建立营销团队、制定营销政策,确保丙方生产的产品销售通畅;协助丙方采购生产手套必需的原材料、机器和设备,选聘合适的管理、生产及技术人员等,并负责项目建设的施工队伍选择及施工建设等工作。

4、腾越医疗作为运营手套项目的主体,丙方无偿提供土地及其它资源。

5、项目收益按照腾越医疗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而致使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参与异地诉讼之合理交通住宿费。但任何一方均无须因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间接或从属损失和损害对另外两方承担责任。

7、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的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蓝帆(上海)拥有医疗及防护手套业务成熟的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朱虎先生在越南有多年投资经验,控股越南平安包装,各方合资成立腾越医疗,作为在越南实施手套扩产投资主体,一期将利用越南平安包装现有资源合作建设PVC手套项目,后续将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继续扩大产能。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域、劳动生产力和资源优势,为公司在越南市场的开拓奠定基础,有利于推进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业务全球化生产进程,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同时,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业务将进一步拓展,发掘新的商业机会,开拓新的增长点,为公司后续业绩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地域风险

本次投资为海外投资,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腾越医疗的设立及后期投资建设“8亿支/年PVC手套项目”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收益,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越南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和文化环境,加强政策监测,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2)原材料风险

2018年以来,受到上下游供需关系周期性变化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呈现一定区间的波动。同时,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上下游供需关系周期性变化影响,PVC手套销售价格亦呈现一定波动。未来若上述原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在对市场趋势准确研判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重趋势、轻价格、波段化运作的采购战略,始终保证公司以较低成本使用主要原材料,在市场竞争中尽可能占据低成本的竞争优势,降低原材料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长审批单》;

2、《8亿支PVC手套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8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608-04号)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0,482,98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以及冻结期间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的原司法冻结情况

2019年12月20日,方正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0,482,984股股份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5.95%(详见公司临2019-048号公告)。

二、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一)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1民初270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方正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方正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营管理稳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8日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2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5日、6月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5日、6月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本公司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八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