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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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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6月8日以现场和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6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6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6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请见刊登在2020年6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监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项目建设,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临2020-01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股东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公司”)通知,其推荐的公司董事冯桂云女士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冯桂云女士将继续履职到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冯桂云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合规运作和持续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中复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和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继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提名人及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阅刘标先生的简历,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也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法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标先生:54岁,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曾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监察局副局长,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宣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8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及安排: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用分期发行模式,第一期拟年内发行2亿(含)人民币,第二期另择机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注册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和落实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2、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照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宜。

7、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申请和发行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8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及安排: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含)人民币,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采用分期发行模式,第一期拟年内发行3亿(含)人民币,第二期另择机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注册和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中期票据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和落实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2、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和申报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申请注册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照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宜。

7、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项目建设,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5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还将汇报:《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四次、九届十五次、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及九届十五次、九届十六次、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4月10日、6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不迟于2020 年6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电话:021-52383315)。

2、 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交通:地铁2号线和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 路可达。

3、 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9:00一16:00

(二)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的,身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5幢

4、 联系电话:021-61633599

5、联系邮箱:stock@sypglass.com

6、邮政编码:201203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