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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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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0-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20-047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0年6月9日(周二)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大化B,股票代码:900951)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0年5月12日- 6月8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9(周二)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条之(六)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8 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 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0条规定,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8 条规定,公司股票因第 14.3.1 条规定情形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 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20-048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副总经理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王新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经历,认为王新先生具备所任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附王新先生简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镭先生、张自谦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易力先生已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2020年5月11日公司董事张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鉴于张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张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未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张伟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镭先生、张自谦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镭先生、张自谦女士为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现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陈镭先生、张自谦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050号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1:王新先生简历

王新,男,1985年0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9年8月入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2014年5月中融信控股工作负责企业尽职调查工作,2019年4月铭源控股集团投资管理部工作。

附件2: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镭,男,1973年4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1991年12月部队入伍,任战士、班长;1994年7月一1996年7月,郑州高炮学院学习;1996年7月一2015年4月,历任某部队指挥排长、副指导员、副连长、连长、保卫股长、侦察股长、营长、师工程防化装备科长等职务。2015年4月一2019年12月,任大连锦源石化综合部副经理;2019年9月一2020年3月,任大连铭源储罐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自谦,女,196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历任国防科工委760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1月,任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20-049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赵云虎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0年6月8日9:30 在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建忠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云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邱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邱军先生因工作调整、无法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鉴于邱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不足法定人数,邱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公司未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邱军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经征求多方意见并慎重考虑,决定提名赵云虎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附候选人简历)

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赵云虎先生简历

赵云虎,男。1974年4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1996年 12月至2011年 10月,大连供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监察部副部长;2011年 10月至2013年 3月,大连金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主管;2013年 3月至2019年11月,铭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主管;2019年11月至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20-050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9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八届十一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上述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议、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5日、2020年6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 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 年6 月28 日 16: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3、登记时间:2020 年6 月28 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 。

4、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金西路10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金西路10号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116032

联系电话:0411-86893436 传真:0411-86892054

联系人:李晓峰、周魏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20-051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6 月 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83 号), 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8 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予以终止上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 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 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8 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20-052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4日、6月5日、6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20年6月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9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4日、6月5日、6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继续停产45天的公告(详见2020-026号公告),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

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4日、6月5日、6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继续停产45天的公告(详见2020-026号公告)。

公司因主导产品纯碱市场持续低迷,从公司的联碱双产品纯碱及氯化铵双吨成本考虑,生产仍将亏损。鉴于公司主导产品市场情况,鉴于公司供应链、销售物流、劳动力组织等各方面的困难,考虑到公司当前资金十分紧张、债务严重违约状况,公司决定自公告发布日起,主要生产装置继续停产45天。

(三)终止上市风险

截至2020年6月8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0年5月12日- 6月8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9(周二)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详见公司2020-047号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