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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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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2020-02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注:有2名代理人同时代表A股及H股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3、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奉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陈福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9.00 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6 项、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19项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袁金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2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号宏宇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贾福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贾福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苏建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委任贾福宁先生为公司授权代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变更后的授权代表为贾福宁先生、陈福香先生。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补贾福宁先生、苏建光先生、冯波鸣先生、王新泽先生及王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贾福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同意增补贾福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苏建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以上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青岛永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所持青岛永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公司”)90%、10%的股权转让予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永利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合计为6,052.87万元人民币,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6,052.87万元人民币。其中,90%(即54,475,830.00元)支付给公司,10%(即6,052,870.00元)支付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2.授权公司董事长视情形决定并采取所有必要之行动,以使本次交易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关联董事贾福宁先生、苏建光先生、王新泽先生、王军先生及王芙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