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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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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鄞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鄞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东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理财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4号)核准,博威合金于2020年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88,679.2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9,8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52,830.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858,490.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11号)。

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近期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建设银行鄞州支行结构性存款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3、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4895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4、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4958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5、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6、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3天(黄金挂钩看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投资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与建设银行鄞州支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委托书》,主要条款如下:

2、公司与中国银行鄞州分行签订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具体条款如下:

3、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具体条款如下:

4、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具体条款如下:

5、公司与工商银行东门支行签订的《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如下:

6、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产品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建设银行鄞州支行结构性存款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挂钩。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別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8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

3、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4895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本产品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4、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4958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本产品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5、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6、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3天(黄金挂钩看涨)

产品收益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

(三)其他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所选的产品为保本型产品,期间公司将持续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理财方的情况

受托方建设银行鄞州支行、中国银行鄞州分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工商银行东门支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均为上市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应的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为2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31.2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7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0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属于保本型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循环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四)保荐机构意见

博威合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博威合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博威合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963.36万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50号文核准,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并于2017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即将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及3名股东,分别为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南京瑞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起投资”)、南京开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盛投资”),共计15,963.36万股,将于2020年6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23.45万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123.4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2,123.4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万股。

2018年2月1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8.56万股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142.0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2,142.0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万股。

2、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598.814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变更为16,998.81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5,600万股。

3、2018年首次公开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2018年6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个月限售期届满,其持有的限售股836.64万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2,598.814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普通股变更为16,162.17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6,436.64万股。

4、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9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8.8140万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4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5,963.3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36.64万股。

5、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94万股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594.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6,157.3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36.64万股。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9万股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23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6,186.3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36.64万股。

6、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0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1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6,180.3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36.64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NINA YANTI MIAO(缪妍缇)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作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还承诺: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公司股东瑞起投资、开盛投资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该股份;(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我乐家居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以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963.36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等相关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 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司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文昌、付水法、付文英、付秀珍书面问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可以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具有保本承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于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伟徽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徽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2,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5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80天)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0天

4、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30%

5、产品收益计算日:2020年06月05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02日

7、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

8、资金来源:伟徽新材闲置自有资金

9、伟徽新材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型,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公司累计已赎回到期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22,700.00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5,5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批准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9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9.50%减少至8.45%。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股东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注:2020年6月1日,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持280,000股,误操作增持50,000股,合计减持230,00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2020年5月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0-040):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5月8日披露了《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在此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内,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9.50%减少至8.45%。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