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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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和
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2020-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当日的净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净值为下一开放日的净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数量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规模控制安排: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本基金将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本基金将设置可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下同)规模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过程中,当日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资产净值接近或达到10亿元的,基金将暂停申购并及时公告,后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T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T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10亿元,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10亿元-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赎回的有效金额(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

但本基金不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也不可以互相转换:

1)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04

2)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1408;C类:002141

3)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98

4)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3022;H类:511660

5)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B类:003392

6)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94

7)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00

8)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27

9)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3583;C类:003584

10)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90

11)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81

12)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31

13)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05217

14)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375

15)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455

16)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0029

17)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30030;B类:531030

18)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1

19)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2

20)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人民币:539003;C人民币:008706;A美元现汇:008707;C美元现汇:008708

21)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8

22)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9

23)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0686;B类:002753

24)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105

25)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16

26)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56

27)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090

28)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800

29)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180

30)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3680

31)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006581

32)建信福泽裕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005925;C类:005926

33)建信沪深300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530

34)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81

35)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699

36)建信荣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830

37)建信睿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344

38)建信睿信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064

39)建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1098

40)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78

41)建信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620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TA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TA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09

2)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165310; C类:009208

3)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65312

4)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313

5)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165311;C类:165314

6)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17

2、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4、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10份,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仅开通A/B两类份额间(基金代码:A类份额:000693,B类份额003164)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不得低于100份,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不得低于500万份;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530014,B类代码:531014)直销柜台的转换业务,暂不适用于其他销售渠道;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3月5日起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制金额为1000.00元(含1000.00元),同时暂停办理场外份额向场内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具体请详见相关公告。

5、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赎回后,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6.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本基金管理人每周至少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余赎回申请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站地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1日

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6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20年6月11日

关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并于2019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对旗下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合同做出相应的修改,该等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本次修改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未形成实质性影响,因此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最新发布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