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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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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五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九泰科鑫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6月15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单笔追加申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个交易账户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单笔追加申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

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设置。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也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3.3.2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4本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具体优惠方式和详细优惠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具体见下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1.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5.1.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05)、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9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510)、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892)、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2、B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3)、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454)、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78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44)、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84)、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39)、九泰天辰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30)、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39、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040)、九泰科盈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10、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136)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5.2.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或公告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和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出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转换转入状态。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6)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申请转换时,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剩余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换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7)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6.1 申请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6.2 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3 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6.5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及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或其他另行公告,请以相关公告或公示为准。

6.6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况。

6.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9室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http://www.jtamc.com/

联系人:潘任会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7.2 其他销售机构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客户服务电话:400 651 5988

公司网址:http://www.ewww.com.cn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魏熠珲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址:http://www.zszq.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5ifund.com/

(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客服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8)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北滨河路2号11幢2层2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88312877

公司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公司网址:http://www.xcsc.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1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陆佳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1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www.gw.com.cn/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hexun.com/

(17)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客服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http://www.fengfd.com/

(1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李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2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http://www.ifastps.com.cn/

(21)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http://www.qiandaojr.com/

(2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渠道均受理投资人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九泰科鑫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其它销售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之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满180天。对于认购份额,将自2020年9月11日起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未满180天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之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满180天。即,对于认购份额,将自2020年9月11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 元,追加购买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购买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2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通过对直销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一天内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次申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2.2后端收费

注:无。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未满180天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A类、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未满180天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并进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 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5.1.2 在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只办理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持有期期满后,才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对于每份申购所得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之日起满180天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5.1.3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 = 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出净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5)补差费 = 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6)转入净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7)转入份额 = 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不适用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3)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联系人:吴瑞

传真:010-68105966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pyamc.com

7.1.2场外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不适用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鹏扬景沃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于认购份额,将自2020年9月11日起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对于每份申购所得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之日起满180天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15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15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0年6月12日、6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52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528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44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0年6月12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723,场内简称:嘉实原油,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0年6月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724元,相对于当日0.625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5.84%。截止2020年6月11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9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已于2020年3月16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鹏扬景沃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九泰科鑫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