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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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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0版)

202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阿穆尔集团拥有优质的水源优势,借助多年养殖经验及技术优势,成为中国最大的鲟鱼养殖企业之一,目前阿穆尔集团亟待加快释放多年资源储备价值,加快市场能力提升。截止2019年末,阿穆尔集团现金资产为536.85万元,短期内无法实现以现金方式偿还借款。从阿穆尔集团最近三年财务指标可以看出,阿穆尔集团最近三年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水平较好,公司认为阿穆尔集团发展前景明显向好,经营业绩将会实现稳步增长,因此选择增资获得股权方式将有助于阿穆尔鲟鱼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债权利益。

综上,公司对云南阿穆尔拆借款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关于借款到期后所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公司正在努力妥善解决,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九、《年报》显示,虽然底播虾夷扇贝对公司整体收入及盈利能力的支撑呈逐渐下降趋势,但公司在养殖板块的海螺、海参、鲍鱼、海胆等多元化的土著养殖品种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收益。请结合最近三年养殖板块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等充分说明相关产品能否支撑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结合最近三年养殖板块产品减值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獐子岛海洋牧场坚持参照MSC管理标准,建立良性循环的海底生态系统,提高可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土著品种主要为公司确权海域内野生资源,部分土著品种近三年曾尝试投入少量苗种进行增殖实验,苗种繁育成本较少,近三年海洋牧场养殖板块产品除底播虾夷扇贝外不存在计提减值情况,海洋牧场区域内海螺、海参、鲍鱼、海胆等土著品种探索实施配额管理资源的养护模式,杜绝过度采捕,每年各项产品主营收入较为稳定,能够支撑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近三年养殖板块产品毛利率:

由于公司底播虾夷扇贝连续受灾,2019年对海洋牧场海域功能再次重新规划,大幅减少了虾夷扇贝养殖规模,调整了海域使用金在各个养殖品种间的分配,其中,海螺品类成为留存海域中占用海域面积最大的主要养护品种,因此将承担较大的海域使用金成本,故导致报告期内毛利出现亏损,随着公司2020年逐步完成部分增养殖海域放弃计划,海域使用金成本也将逐步下降,届时,海螺品类的毛利将由亏损转向盈利。

风险提示:近三年公司养殖板块因底播虾夷扇贝受灾,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核销和计提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跌价准备,使公司业绩出现大额亏损。因底播虾夷扇贝增养殖风险较高,2020年公司将虾夷扇贝底播作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稳产区,规模压缩至约30万亩,减少苗种费投入,减少海域使用成本,通过“精养、精管”措施来提高单位面积产出,降低系统性大规模死亡风险对业绩的影响,防控风险。海洋牧场其它增养殖与养护品种,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自然风险,没有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将进一步按制度定期每月检测,按季节及时收获,按MSC原则严格做好资源养护等,可有效防范自然风险,确保资源可持续。因此,是否按期完成海洋牧场新规划的海域放弃计划,将会因海域面积的有效开发或因空海海域使用金成本等对当期或未来收益产生较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十、《年报》显示,你公司计划整合国外内优势海参资源,推进线上与线下市场网络融合服务。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海参资源整合情况及后续投入情况,并说明你公司推进线上与线下市场网络融合服务对你公司销售费用的影响。

回复:

公司一直秉承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海参产品。目前,除了獐子岛天然海参资源和长海县海域底播海参资源外,公司将在日本、韩国积极整合天然海参优质资源。自2020年以来至目前,公司已陆续引进韩国春季盐渍海参,日本海参正在进行试样阶段。本年度公司确定线上线下网络市场渠道融合,且以线上为主,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传统线下渠道今年受疫情影响销售费用呈下降趋势,线上受新媒体渠道开发会呈上升趋势,总体线上线下融合对销售总费用波动不大。

二十一、《年报》显示,你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处于质押状态股份218,759,900股,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处于质押状态股份48,000,000股。2020年4月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和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分别为58,799,900股和10,705,645股。请补充说明上述两名股东目前股份状态,《年报》中关于上述两名股东股份状态的表述是否准确。

回复: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股份状态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截至2019年12月31日,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獐子岛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大耗发展中心”)股份累计被质押和冻结的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獐子岛发展中心、大耗发展中心报告期末(即2019年12月31日)所持股份状态如下:

2、截至2020年4月9日股份状态

2020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冻结的情况

截止2020年4月9日,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87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30.7643%。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1,875.99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59%,占公司总股本的30.7631%。该中心目前累计被冻结数量为58,799,9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87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2687%。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70.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6.85%。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4,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5512%,占公司总股本的6.7500%。该中心目前累计被冻结数量为10,705,64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1.98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055%。

截至4月9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3、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

截止2020年6月10日,獐子岛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87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30.7643%。獐子岛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1,875.99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59%,占公司总股本的30.7631%。该中心目前累计被冻结股数为58,799,9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87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2687%。

截止2020年6月10日,大耗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70.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6.85%。大耗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4,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5512%,占公司总股本的6.7500%。该中心目前累计被冻结股数为10,705,64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1.98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055%。

截至2020年6月10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和冻结的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关于獐子岛发展中心、大耗发展中心股份状态的表述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时点的股份状态,该时点只有股份被质押的情况,与该期的《证券质押 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数据一致。

二十二、《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出售子公司香港仓稟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51.9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你公司是否已就上述子公司股权出售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

回复:

2019年12月,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仓稟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仓稟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予以出售,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200万美元。

仓稟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注册股本为13,109,003.96港币,主营海产品及贸易业务,于2019年2月完成注册所有手续并开始经营。仓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920.90万元,净资产为1315.69万元,营业收入6285.67万元,净利润-71.7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对外披露标准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截至2019年11月,其营业收入为5,775.85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79,799.74万元)的2.06%;其净利润为-38.59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3,210.92万元)的1.20%;截止2019年11月30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为4,082.22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总资产(355,434.01万元)的1.15%;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200万美元(1,39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38,545.39万元)的3.62%;交易产生的利润51.9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3,210.92万元)的1.62%。

综上,本次出售仓稟公司股权事项未达对外披露标准,无需对外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十三、2020年5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显示,监事邹德志说明其就会计师连续两年无法确定对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长期资产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并提出保留意见,明确表示同意。请监事邹德志明确说明目前对2019年年报的审查情况,除上述事项外,其是否保证2019年年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本人长期在业务一线单元从事产业基层管理工作,自2017年至今,一直从事海域管护和安全生产管理业务,2019年1月被股东大会任命为监事后,尽最大努力履行监事职责,确实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尽到了勤勉义务。同时本人非财务专业出身,财务方面知识水平有限,对于财务数据真实性、有效性的判断依赖于年审会计师给与的专业评价,我对会计师的专业性回答予以认可,对会计师的相关同意、保留意见同样给出相应同意、保留意见。

特此回复。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