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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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送出日期:2020年0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4)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若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期起始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此情形下,开放期以管理人届时公告(如有)为准。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募业务网站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