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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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6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执行及浙江省高院再审申请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为二审上诉人(一审被告之一)、再审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4,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7月9日起按月20%。计算至款清时止)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再审诉求,公司目前暂难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医院有限”)就与姜松发民间借贷担保纠纷一案,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2019-053)。

二医院有限于2020年1月2日收到《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825民初2656号,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01)。

二医院有限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0)浙08民终139号,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27)。

二医院有限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0)浙0825执909号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20)浙民申2166号。

二、《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内容

(一)《执行通知书》内容

你们与姜松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825民初2656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姜松发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6月04日依法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责令你们(你们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

(1)支付申请执行标的4000000元及利息,如计付利息详见判决书主文;

(2)支付执行费42400元。

(二)《报告财产令》内容

本院于2020年06月04日立案执行你(单位)与姜松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向你(单位)发送执行通知书。你(单位)未履行义务,应当限期如实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3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此后至执行完毕前,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三)《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内容

再审申请人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姜松发,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05月13日作出的(2020)浙08民 终139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受理,截止本公告日尚未立案。

三、本次公告的上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二审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鉴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二医院有限的再审诉求,公司目前暂难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0)浙0825执909号

《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20)浙民申2166号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为被告之一

●涉案的金额:8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月25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款还清日止)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医院有限”)就与翁雄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司于 2019 年7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2019-049)。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二医院有限收到《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825 民初2657号】,判决如下: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归还翁雄祥借款8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付、息随本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负连带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320元,由龙游西联超市有限公司、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王建松、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判决为一审尚未生效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825民初2657号】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