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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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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公告

202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4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近期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4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5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王春祥先生、李国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纪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纪德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提名蔡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提名田永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提名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提名李国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田苗先生、严杰先生、钟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王田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严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提名钟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合肥新时达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及芜湖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7.45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7.42元,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翌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计算机应用科学硕士。2005年一2009年期间曾在三井物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自2011年7月1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嘉定区人大代表。

纪翌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纪德法先生之女。现持有公司股票35,872,939股,占总股本5.7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纪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纪德法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11月出生,山东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北京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68年至1974年就职于江苏省盐城动力机厂;1974年至1986年就职于江苏连云港化工矿山设计院;1986年至1988年就读于山东工业大学学习工业自动化专业;1988年至1992年就职于上海市轻建房屋设备厂担任主任工程师;1992年至1995年就职于上海浦东时达电梯控制技术开发部担任总经理;1995年至2008年8月担任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5日至2016年5月14日,担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17日至2016年3月22日,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纪德法先生曾荣获上海市科技领军人物称号、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奖、第三届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上海市劳动模范等。纪德法先生曾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商会副会长、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嘉定区工商联合会主席。现任上海市工商联主席咨询委员。

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长纪翌女士之父。现持有公司股票110,915,804股,占总股本17.8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纪德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一1997年就职于上海金机集团担任工程师;1997年一200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2008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10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19日至2017年7月28日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0日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20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亮先生兼任中国自动化学会电气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控系统与装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机器人行业协会副会长。蔡亮先生擅长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硬件研发,曾获得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发明类三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技术发明奖)、河北省廊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并曾担任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起重机械安全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技术负责人,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在电梯控制系统方面主持取得了17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7项技术成果,并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电梯》发表《32位网络化Smartcom.net电梯专用电脑技术》等数篇学术文章。

蔡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亮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8,135,479股,占总股本1.3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蔡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永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吉林大学硕士。1991年-2002年任职于哈尔滨哈飞汽车有限公司;2002年5月起至今历任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5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2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田永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永鑫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85,247股,并通过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61,96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647,216股,合计占总股本0.59%。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田永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祥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1993年担任航天部815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1995年担任赛特安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起至今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春祥先生曾在2006年荣获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奖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08年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2009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2011年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2年荣获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王春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春祥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2,277,519股,占总股本1.9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王春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范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苏州大学战略管理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西方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1996年至2001年就职于中日合资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02年至2010年就职于中日合资上海华升富士达扶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0年至2011年就职于广州蕉叶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总监;2011年至2018年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就职于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李国范先生曾荣获《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5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首席财务官》主办的2012年度中国十大杰出CFO称号、中国CFO发展中心主办的2016年度中国十大资本运作CFO、2013年度和2015年度上海潘序伦中青年会计优秀论文奖。

李国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国范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382,246股,占总股本0.06%。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李国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田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学士、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博士、清华大学智能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意大利国家仿生力学博士后。自1995年起就职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航机器人研究所名誉所长、智能技术与机器人iTR实验室主任。王田苗先生曾获得国家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国防科技机器人创新团队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突出专家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等。曾聘为国家863计划“十五”机器人主题专家组组长、“十一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专家组组长及中国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副组长、“十二五”服务机器人重点项目专家组组长、中国自动化学会机器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IEEE机器人与自动化学会北京地区主席等。王田苗先生近年来在嵌入式智能感知与控制、医疗外科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航空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励。此外,王田苗先生还担任致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友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41)独立董事、晨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00.HK)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田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田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田苗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王田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田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严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电梯厂主管会计、上海轮胎橡胶机械模具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监察审计部主任、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目前担任上海市会计学会证券与期货市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财务专家;担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大学悉尼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管理学院、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指导老师。

严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严杰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严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严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钟斌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东南大学学士。自1986年起曾先后担任电子工业部第23研究所上海科杨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上海科技投资公司部门副经理,同时兼任上海嘉定高科技园区发展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兼任上海万达信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生大医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亚联单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上大生物工程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艾临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科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钟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钟斌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钟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钟斌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4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上午11: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5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春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宫兆锟先生、党立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提名宫兆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党立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累积投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相关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对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的考虑,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完成后,合肥新时达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及芜湖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述两家子公司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宫兆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出生,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8月-1996年8月,青岛市纺织品批发公司,助理经济师;1996年9月-2002年8月,青岛市四方区外经贸局,主任科员;2004年2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基建部总监。

宫兆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宫兆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宫兆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党立波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2003年担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机械化分院高级工程师;2004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品牌宣传部经理。

党立波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230,386股,占总股本0.04%。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党立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4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其竣工投产时间做出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250.5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920,977.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84,72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6号《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972.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10026号)。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所涉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4)。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5月31日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市场的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但受到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进而导致“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实施时间落后于原计划。截止目前,“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完成,项目已部分投产,后续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与调试工作正陆续进行中。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0年5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主要面向汽车整车或零部件生产厂商等客户。由于全球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且受到复杂的国际经贸环境影响,2018年全球汽车销量出现首次下滑趋势,汽车相关产业链也因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受到不利影响,汽车市场整体增速趋缓,行业竞争加剧。同时,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延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建设进度;因新冠疫情造成的物流运输困难、供给端无法正常供货亦无法正常提供安装与调试服务等各种因素导致公司“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后续设备选型、采购、安装与调试等相关工作略有延缓。基于上述原因,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公司根据当下实际的市场情况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审慎地主动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亦将通过对市场需求现状及后续市场需求判断、评估和论证来采取相应的后续处理措施,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生产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现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5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子公司合肥新时达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时达”)以及公司子公司芜湖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时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合肥新时达

公司名称:合肥新时达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2MUA5E8A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德法

注册资本:17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04月05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镇政府办公大楼内

经营范围:从事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及配套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与代理,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设计与开发、工程安装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物联网信息的研发、推广与运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肥新时达总资产为100,465.27元,净资产为-72,625.62元,营业收入1,297,975.13元,净利润为-31,741.0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合肥新时达系公司子公司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2)芜湖新时达

公司名称:芜湖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2N5XLH1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亮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住所: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东区标准化厂房8号楼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自动化设备系统开发、技术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芜湖新时达总资产为6,325,459.19元,净资产为-945,543.54元,营业收入162,675.41元,净利润为-237,081.5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芜湖新时达系公司子公司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合肥新时达及芜湖新时达两家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合肥新时达及芜湖新时达清算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述两家子公司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5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9日。截至2020年6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提名纪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纪德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蔡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提名田永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提名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提名李国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提名王田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严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钟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宫兆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提名党立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提案1-3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提案2和提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0年6月23日16:3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021-52383315。

(3)会议传真:021-52383305。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5)联系邮箱:yulla@stepelectric.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