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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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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0版)

202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出于发展固定收益类业务的需要,适当提高了杠杆经营水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最近三年,本公司资产周转率主要与国内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仓单业务收入变动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最近三年,本公司资产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仓单业务收入变动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在扣除当期仓单业务收入后,本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06、0.05和0.05,基本保持稳定。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最近三年,本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最近三年,受仓单业务收入影响,本公司资产周转率水平高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水平;扣除仓单业务收入后,本公司资产周转率水平低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投资业务(包括固定收益业务、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等,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最近三年,本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国内A股市场整体上呈现震荡上扬、结构分化的特点,上证综指上涨6.56%,深证成指上涨8.48%。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7年度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同比下降5.08%,实现净利润1,129.95亿元,同比下降8.47%。2017年度,本公司通过优化业务架构、强化风险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等措施,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型进程,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收入结构更趋优化。2017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299.64万元,扣除仓单业务收入后,实现营业收入228,698.4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90.13万元。

2018年度,国内A股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行趋势,上证综指下跌24.59%,深证成指下跌34.42%。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8年度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同比明显下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62.87亿元,同比下降14.47%,实现净利润666.20亿元,同比下降41.04%。2018年度,本公司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传统业务转型及重点业务布局,坚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收入结构更趋优化。2018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5,113.66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55.96%,扣除仓单业务收入后,实现营业收入204,565.74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10.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76.31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45.77%。

2019年度,国内A股市场行情较2018年明显回暖,上证综指上涨22.30%,深证成指上涨44.08%。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9年度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同比明显改善,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同比增长35.37%,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同比增长84.77%。2019年度,本公司围绕经营方针,坚持合规运作,抓住证券市场回暖的机遇,业绩显著增长。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218.07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25.53%,主要是由于格林大华资本仓单销售收入和汇通商品商品贸易收入因业务调整而下降;扣除仓单业务收入后,实现营业收入240,135.43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17.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18.37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130.06%。

2020年1-3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851.23万元,较2019年1-3月下降40.49%,主要系仓单业务收入下降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40.64万元,较2019年1-3月下降15.04%。本公司及可比上市证券公司2020年1-3月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2020年1-3月,受仓单业务收入下降影响,本公司营业收入降幅高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但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低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一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39,299.64万元、685,113.66万元和510,218.07万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最近三年,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等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6,817.80万元、82,772.73万元和117,391.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59%、12.08%和23.01%。

最近三年,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2,772.73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29.14%。2018年度,国内A股市场行情震荡下行,沪深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量和行业平均佣金净费率均呈现下降态势,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下降;同时,2018年度国内IPO审核趋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IPO承销收入减少,导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7,391.67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41.82%。2019年度,国内A股市场行情回暖,沪深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量同比明显增长,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同时,公司投资银行业务IPO承销收入和债券承销收入增长,导致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2)利息净收入

本公司利息收入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产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主要来自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债券等产生的利息支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5,642.99万元、-19,310.05万元和-14,257.2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8%、-2.82%和-2.79%。

最近三年,本公司利息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9,310.05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24,953.05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拆入资金、应付短期融资款的利息支出增加。

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4,257.21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5,052.85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自2019年初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当期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金额较大;同时,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支出减少。

(3)投资收益

最近三年,本公司投资收益包括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收益101,900.24万元、149,862.06万元和106,356.9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20%、21.87%和20.85%。最近三年,本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49,862.06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47.07%。2018年度,本公司自营业务加大票据投资规模,票据投资收益增长;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开展仓单业务在期货端进行保值,仓单保值产生的收益增长,导致衍生金融工具处置收益大幅增长;山证投资处置了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收益权,导致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

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06,356.94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29.03%。2019年度,本公司本部衍生品业务及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仓单业务期货端发生亏损,导致衍生金融工具处置收益减少;同时,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亦减少。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最近三年,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来自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最近三年,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707.56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15,563.02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A股市场行情震荡下行,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公允价值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693.75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39,401.30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A股市场行情回暖,公司持有的股票、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

(5)其他业务收入

最近三年,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仓单业务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其中,仓单业务收入包括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的仓单销售收入和子公司汇通商品的商品贸易收入。最近三年,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实现仓单业务收入480,547.92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128.18%,主要是由于格林大华资本积极开展仓单业务,仓单销售规模增加,且采用商品贸易模式核算,导致仓单销售收入增长;同时,汇通商品自2017年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商品贸易业务,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商品贸易收入增长。

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仓单业务收入270,082.65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43.80%,主要是由于格林大华资本仓单销售收入和汇通商品商品贸易收入均出现下降。

2、营业收入一按业务分部划分

最近三年,本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分部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自2018年度,本公司新增“固定收益业务”和“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分部,不再设置“自营投资业务”分部,本公司据此对2017年度的业务分部数据进行了调整。

注2:2017年度,本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包括子公司汇通商品商品贸易收入,自2018年度起,汇通商品商品贸易收入调整计入“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分部营业收入。

(1)证券经纪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429.95万元、63,004.06万元和69,894.92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63%、9.20%和13.70%。

2018年度,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63,004.06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18.63%,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A股市场震荡下行,沪深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量和行业平均佣金净费率均呈现下降趋势,导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69,894.92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10.94%,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国内A股市场行情回暖,沪深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量同比明显增长,导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增长。

(2)投资银行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218.29万元、36,631.37万元和42,787.3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62%、5.35%和8.39%。

2018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36,631.37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42.96%。2018年度,国内IPO审核趋严,A股IPO数量较2017年度大幅回落,受此影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IPO承销收入下降;同时,股权再融资和债券承销收入亦有所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42,787.33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16.81%。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把握科创板IPO业务机遇,使得IPO承销收入增长;同时,债券承销收入亦有所增长。

(3)自营投资业务

① 固定收益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226.70万元、45,655.73万元和70,862.21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9%、6.66%和13.89%;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96.57%和55.21%。最近三年,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依托专业化分工,持续提高交易效率、流动性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稳步做大债券、票据等产品的投资规模,使得固定收益业务分部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② 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551.58万元、-4,225.05万元和19,127.55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0%、-0.62%和3.75%。最近三年,本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根据市场变化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专注于提升投研和资产配置能力,合理调整持仓结构,其营业收入变动主要受当期股票市场行情的影响。

(4)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211.61万元、14,748.40万元和17,366.15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2.15%和3.40%。

2018年度,本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4,748.40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20.77%,主要是由于行业平均管理费报酬率上升。

2019年度,本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7,366.15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17.75%,主要是由于公司受托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增加。

(5)期货经纪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986.59万元、25,310.12万元和19,329.6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5%、3.69%和3.79%。

2018年度,本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25,310.12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33.37%,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汇通商品商品贸易收入由原计入“期货经纪业务”分部调整计入“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分部;同时,2018年度,格林大华期货期货交易量下降,高频客户活跃度降低,导致手续费收入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19,329.63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23.63%,主要是由于行业手续费费率下降导致手续费收入下降、从交易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下降以及客户日均权益和市场平均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收入下降。

(6)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分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8,180.91万元、511,522.56万元和265,556.5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39 %、74.66%和52.05%。

2018年度,本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511,522.56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145.7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积极发展仓单业务,仓单销售收入出现增长,同时,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汇通商品开展商品贸易业务,商品贸易收入亦出现增长。

2019年度,本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265,556.56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48.09%,主要是由于格林大华资本仓单销售收入和汇通商品商品贸易收入均出现下降。

(二)营业支出

最近三年,本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税金及附加

最近三年,本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2,427.16万元、1,830.78万元和2,260.47万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0.65%、0.28%和0.51%,占比较小。

2、业务及管理费

最近三年,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44,777.19万元、140,694.61万元和156,738.64万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38.47%、21.43%和35.34%。

最近三年,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职工薪酬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64.62%、63.74%和65.04%。职工薪酬的波动主要受本公司经营业绩、薪酬政策和员工人数的影响。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分别为32.96%、20.54%和30.72%。

3、资产减值损失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9,561.32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41.56%,主要是由于:(1)子公司山证国际孖展融资业务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导致公司当期计提的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减少;(2)公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业务转回减值准备723.06万元,导致公司当期计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减少;(3)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存货跌价准备当期净转回1,324.52万元,导致公司当期计提的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4、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5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及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计入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2019年度,本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系公司针对除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2019年度,本公司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1,794.19万元,均系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6、其他业务成本

最近三年,本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为仓单业务成本,包括格林大华资本销售仓单结转的仓单采购成本和汇通商品的商品贸易业务成本。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仓单业务成本分别为212,733.67万元、504,440.21万元和268,598.16万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56.53%、76.83%和60.57%。

2018年度,本公司仓单业务成本为504,440.21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137.12%,主要是由于格林大华资本仓单销售成本及汇通商品商品贸易业务成本均出现增长。

2019年度,本公司仓单业务成本为268,598.16万元,较2018年度下降46.75%,主要是由于格林大华资本仓单销售成本及汇通商品商品贸易业务成本均出现下降。

(三)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最近三年,本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返还印花税代收手续费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最近三年,本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捐赠支出、滞纳金、违约金、罚没支出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利润总额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62,770.25万元、28,665.80万元和66,577.83万元。

(五)所得税费用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8,530.85万元、6,742.24万元和14,585.58万元。

单位:万元

(六)净利润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44,239.39万元、21,923.56万元和51,992.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0,890.13万元、22,176.31万元和51,018.37万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

最近三年,其他综合收益为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本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10,625.71万元,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上升。2018年度,本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7,384.63万元,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及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下降。2019年度,本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10,868.14万元,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降。

(八)关于2016-2018年度经营业绩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2018年度,本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1、本公司2016-2018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1)本公司2016-2018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我国证券行业收入主要受到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景气,将导致证券市场交易规模下降、企业融资需求减少、证券投资收益下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萎缩等不利情况,从而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各项业务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68.56万元、40,890.13万元和22,176.31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同比下降12.57%和45.77%。2016-2018年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主要来自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投资业务(包括固定收益业务和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等。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上述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2016-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是由于国内资本市场不景气导致,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业绩具体变化原因分析如下:

① 2018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变化原因分析

2018年度,本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经营业绩同比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2017年度本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包括子公司汇通商品进行商品贸易的收入,该类商品贸易收入于2018年调整计入“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中。假设把2017年度的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则2018年度期货经纪业务、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变动率分别由目前的-33.37%和145.71%变更为-2.00%和133.13%。

2018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5.77%,主要是由于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证券经纪业务

2018年,A股市场震荡下行,上证综指全年跌幅为24.59%,深证成指全年跌幅为34.42%,全年A股交易额较2017年同比下降19.78%,且证券行业经纪业务平均净佣金率延续了下降趋势。受交易量及佣金率下降影响,2018年证券行业经纪业务收入同比继续下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623.42亿元,较2017年同比下降24.06%。

选取2018年末总资产排名中规模接近且主营业务模式相似的上市证券公司作为山西证券的可比公司,对2018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涨跌幅情况进行比较如下: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综上,2018年度,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证券行业整体水平、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保持一致,且下降幅度低于行业整体水平,在可比公司中处于中游水平。

2)投资银行业务

2018年,受二级市场行情低迷影响,上市公司股权融资需求明显减少。受此影响,2018年国内A股市场股权融资(包括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可交换债)规模为12,107.35亿元,较2017年同比下降29.71%。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证券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和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分别为258.46亿元和111.50亿元,较2017年分别同比下降32.73%和11.06%。

选取2018年末总资产排名中规模接近且主营业务模式相似的上市证券公司作为山西证券的可比公司,对2018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涨跌幅情况进行比较如下: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综上,2018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证券行业整体水平、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保持一致,但下降幅度略高于行业整体水平及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主要是由于公司投资银行业务IPO承销收入大幅下降,同时,股权再融资和债券承销收入亦有所下降。

3)自营投资业务

2018年,A股市场震荡下行,上证综指全年跌幅为24.59%,深证成指全年跌幅为34.42%,债券市场信用违约事件频发。受此影响,证券公司自营投资难度明显增大。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证券公司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共计800.27亿元,较2017年同比下降7.05%。

选取2018年末总资产排名中规模接近且主营业务模式相似的上市证券公司作为山西证券的可比公司,对2018年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同比涨跌幅情况进行比较如下: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2018年度,国内资本市场行情波动较大,8家可比上市公司的自营投资业务收入,4家同比出现下降,4家同比出现上升,且分化明显。2018年度,本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60%,业绩表现优于证券行业整体水平。

② 2017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变化原因分析

2017年度,本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经营业绩同比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57%,主要是由于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证券经纪业务

2017年,上证综指全年涨幅为6.56%,深证成指全年涨幅为8.48%,但全年A股交易额较2016年同比下降11.66%,且证券行业经纪业务平均净佣金率出现下降。受交易量及佣金率下降影响,2017年证券行业经纪业务收入同比出现下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年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820.92亿元,较2016年同比下降22.04%。

选取2017年末总资产排名中规模接近且主营业务模式相似的上市证券公司作为山西证券的可比公司,对2017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涨跌幅情况进行比较如下: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知,2017年度,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证券行业整体水平、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保持一致,且下降幅度低于证券行业整体水平和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

2)投资银行业务

2017年度,国内IPO审核发行速度加快,全年IPO家数为438家,融资规模为2,301.09亿元,较2016年分别同比增长53.81%和92.95%;但另一方面,2017年度,全年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总额为14,922.78亿元,较2016年同比下降24.01%。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年,证券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和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分别为384.24亿元和125.37亿元,较2016年分别同比下降26.11%和23.63%。

选取2017年末总资产排名中规模接近且主营业务模式相似的上市证券公司作为山西证券的可比公司,对2017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涨跌幅情况进行比较如下: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知,2017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证券行业整体水平、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保持一致,且下降幅度低于证券行业整体水平和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

(2)2016-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业绩变动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68.56万元、40,890.13万元和22,176.31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同比下降12.57%和45.77%。

国内证券行业方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国内证券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34.45亿元、1,129.95亿元和666.20亿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同比下降8.47%和41.04%。2016-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证券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国内A股可比上市证券公司方面,2017年度和2018年度,A股上市中小证券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由下表可知,2016-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单位:%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消除,公司业绩是否已经改善,经营环境是否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2016-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系国内资本市场不景气所致。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公司除继续巩固提升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投资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期货业务等传统业务市场竞争力外,还积极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证券市场行情低迷对公司传统业务的负面影响。证券行业自身具有周期性特征,短期内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属于正常现象。

2019年度,国内资本市场行情较2018年明显回暖,当年上证综指上涨22.30%,深证成指上涨44.08%。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9年度,国内证券公司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同比增长84.77%。受资本市场行情回暖影响,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18.37万元,同比增长130.06%,经营业绩得到明显改善。

除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对本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外,本公司经营环境不存在其他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本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540.11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319,336.62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自营业务新增票据投资规模较2017年度增加,导致买卖票据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同时,受A股市场行情震荡下行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净流出393,778.27万元,而2017年度则净流入93,299.54万元。

2019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5,824.63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774,364.73万元。2019年度,本公司自营业务因处置部分债券和票据投资导致现金净流入,而2018年度则因新增较大规模的票据投资导致现金净流出;同时,A股市场行情回暖,客户资金流入股市,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净流入177,194.56万元,而2018年度则净流出393,778.27万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85.85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33,577.68万元,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山证投资处置了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收益权,公司存收银行定期存款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36.43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52,222.29万元,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山证投资出资20,000.00万元参与设立山西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出资1,000.00万元参与设立深圳烨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山证创新出资22,753.20万元取得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收益权,导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同时,公司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784.53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152,266.65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发行债券和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增加。

2019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100.77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233,885.3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资本性支出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本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1,000.00万元,系子公司山证投资出资1,000.00万元参与设立杭州龙华股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度,本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5,200.00万元,系子公司山证投资分别出资200.00万元、5,000.00万元参与设立汾西启富扶贫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山西国投创新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度,本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42,490.89万元,系子公司山证投资出资20,000.00万元参与设立山西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出资1,000.00万元参与设立深圳烨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山证创新出资22,753.20万元取得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收益权。

除上述股权投资外,报告期内,本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购置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计算机、交通设备、电器及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购置软件等无形资产的支出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发布《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拟出资10亿元人民币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8日,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0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缴付出资3.3亿元,剩余6.7亿元尚未缴付。

山西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8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注册资本为100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20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2亿元,剩余18亿元尚未缴付。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上述准则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2016年度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仍沿用上述准则颁布前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上述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财政部于2017年12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财政部于2018年6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财政部于2017年12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废止。)。本公司参照该规定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

采用上述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如下:

(1)政府补助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将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由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进行分配。

(2)资产处置收益

本公司参照财会[2017]30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采用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该文件要求,本公司在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该项目内。上述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反映。

2、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无任何影响,且对本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口径利润无影响,其对本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1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及2018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收方是否为关联方》;《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及相关解读。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和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的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公司于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修订)》

(4)《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

(5)《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6)《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于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账面余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将原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如下:

单位:元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

准则7号(2019)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此外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准则7号(2019)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修订)》

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准则12号(2019)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财会[2018]36号、财会[2019]6号及财会[2019]16号

本公司按照财会[2018]36号、财会[2019]6号及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上述调整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的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

1、相关未决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其当前进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单笔争议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共计11宗,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