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提交的《关于提名何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何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何春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7)。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何春先生简历
何春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住友商事精细化工组负责人、住友商事上海分公司化学一部副总裁、美国CHEMTURA公司亚太采购总监、联化科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现任联化科技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何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何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631,800股,回购价格为7.9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923,878,056股减至923,246,256股。同时,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情况,现拟在回购注销完成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3,878,056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23,878,05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23,878,056股。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3,246,256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23,246,25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23,246,256股。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议案》,鉴于预计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出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了响应黄岩区政府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的要求,盘活公司位于黄岩区江口街道大闸路西地块约200亩的土地,将该地块用于工业地产开发。现有部分建设完成的工业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正在办理预售许可。公司拟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已建成的工业厂房。本次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出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购买方为不确定的对象,公司将根据后续认购情况,及时披露购买方的相关信息及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联化小微创业园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目前17栋公司自行建设完成的工业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正在办理预售许可,截至2020年5月31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16亿元(未经审计)。剩余工业厂房尚处于建设过程。
本次出售的工业厂房产权清晰,出售时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与购买方签署相关合同。截至目前,本次出售暂无签署相关合同或作出履约安排。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
本次出售不涉及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黄岩区城市建设规划改变,公司位于黄岩区江口街道大闸路西占地约200亩的土地不能用于化工工业生产导致闲置。2018年,为了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经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征收与出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位于江口街道旧厂区规划为小微创业园。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标准厂房,向小微企业出售。建设小微创业园,有利于盘活公司的闲置资产,有利于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场所,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是一个利国利民,多方共赢的项目。
本次出售涉及的建设用地为公司非生产用地,本次出售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预计本次出售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约1.26亿元(以本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部分工业厂房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有利于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场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本次出售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3亿元人民币左右
4、保险费总额:每年35万元人民币左右
5、保险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6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20年6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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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6月23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0年6月23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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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