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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九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王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俞康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张蔚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蒋岳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名郭站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提名杨华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逐项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

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10万元/人/年(税前)调整为15万元/人/年(税前)。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邱妘、蒋岳祥、郭站红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七、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王久芳,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大专,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社会职务:浙江省工商联常委、浙江民进企业家联谊会会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宁波市商会副会长、宁波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等。曾任浙江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久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持有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945,000,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王丛玮,男,1987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现任荣安地产总经理,荣安地产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宁波市荣安贤和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宁波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宁波鄞州区留创会副会长。曾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王丛玮先生系王久芳先生之子,其持有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蓝冬海,男,1976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曾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蓝冬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3,281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俞康麒,男,1970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高级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宁波房地产总公司北仑分公司部门经理,宁波市市政房地产开发公司部门经理,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俞康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张蔚欣,女,1970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监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山釜餐厅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荣安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张蔚欣女士在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财务部经理、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蒋岳祥,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浙江大学MIS硕士、管理学博士,瑞士伯尔尼大学理学院统计学博士。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计量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省质量学会副会长,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经济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郭站红,男,1974年4月出生,汉族,民商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博士。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力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站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杨华军,男,1976年出生,汉族,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以及独立董事资格,现为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华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共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设三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唐惠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朱科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上述监

事选举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唐惠琴,女,1973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曾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经理等职。

唐惠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朱科杰,男,199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等职。

朱科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经营效率,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授权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

2、授权额度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3、授权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以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

4、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授权有效期

授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公司为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提供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对象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担保管理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台州椒江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台州椒江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按照权益比例提供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020年6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台州椒江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02月14日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昌平路1号

(四)法定代表人:黄强

(五)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权结构: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40%的股权;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杭州汇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

(八) 关联情况:“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九)“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十)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一)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项目概况:“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开发的椒江区中心大道以西、规划道路一以北地块土地面积75,972平方米,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块,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对外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开发的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保障合作项目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亦均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且担保对象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方远荣安阳光城置业”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19,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0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7,3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2%。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快公司房地产主业发展,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香企管”)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温州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温州荣耀”)。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竞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的温州瓯海茶白片区梧田南单元B-14地块,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香企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温州荣耀”作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

拟注册子公司基本情况(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1、名称:温州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西象锦园1幢201-2室

3、法定代表人:钱锦益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香企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项目情况:温州瓯海茶白片区梧田南单元B-14地块面积为43,726平方米,容积率2.8土地性质为商住,位于温州市茶白片区东至东湖路、南至三角港、西至友爱路、北至石塘东路,土地成交总价16.56亿元。

2020年6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注册子公司的事项旨在推进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发展,满足全资子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开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的项目投资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对外投资注册子公司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各城市公司深入研究相关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场节奏,在保障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投资、开发进度,实现资金平衡,应进一步加强产品营销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23版)